鲁迅美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2013年06月20日 消息来源:研究生处
鲁迅美术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 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学院21个专业(方向)全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也是全国少数由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美术院校。为满足社会需求,培养美术、设计及理论高级专业人才,2013年我院研究生课程班继续面向全国招生。一、报考条件
凡美术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方向不限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者均可持身份证报考。
二、报名材料
- 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报名登记表2份;(本表可从网址下载);
- 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 考务费200元(摄影400元);
-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证明材料。
三、报名
考生在 6 月17日至6 月30 日期间,先将报名表的电子文件发到邮箱:@***,逾期不予报名。具体面报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五、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学 科 | 系(所)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美术学 | 摄影系 | 艺术摄影 | 素描 | 色彩 | 专业创作 |
设计学 | 环艺系 | 室内空间构成元素系统设计研究 | 素描 | 色彩 | 专业设计 |
大连校区(授课地点:大连校区) | 中外设计比较研究 |
产品设计与应用研究 |
软装饰艺术设计研究 |
艺术学理论 | 文传系 | 文化创意产业 | 美学原理 | 艺术概论 | |
六、录取
根据报名、考试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体状况,决定是否招生、录取。
七、有关规定
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期限为二年,学习方式为,学费15000元/年(文化创意产业学费7500元/年)。在读期间所学课程经考核全部合格后,由鲁迅美术学院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者按《鲁迅美术学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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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3年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