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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
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十八大报告指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事业单位对拥有音乐素养的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既具有各种专业背景又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复合型人才更是远远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为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理念,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优势,培养复合型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大量需求,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0]70号)文件精神,音乐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生中招收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三个方向)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收专业:音乐表演(三个方向:声乐、器乐、舞蹈)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演唱、演奏、舞蹈表演能力,能从事演艺、艺术教学、音乐编辑制作和文化产业管理的专门人才。学生应系统掌握演唱(演奏、舞蹈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技巧,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力、想象力、创造力,具有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较高的艺术教学能力以及艺术活动的组织能力。
三、主要专业课程:
声乐方向: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弹奏基础、 合唱与指挥 、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 声乐教学法、舞蹈与形体、中外音乐史 、和声基础 、中外音乐作品赏析 、 电脑音乐基础 、 舞台表演。
器乐方向:器乐(钢琴、萨克斯、吉它、扬琴等)、合奏与重奏、 小型乐队组织与排练、音乐理论基础、视唱练耳、中外音乐作品赏析、中外音乐史、 和声基础 、电脑音乐基础 、舞台表演。
舞蹈方向:当代流行舞(爵士、现代舞等)、民族民间舞蹈、古典舞、芭蕾基础、中小学校园舞蹈基础及创编、身韵、舞蹈剧目排练、舞蹈编导基础理论与技法、舞台形象设计、舞蹈作品赏析、中外舞蹈史等主干专业课。
四、招生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完成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后,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我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完成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后,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同即可。
五、招收名额:不限,达到25人单独开班,不足25人随相应班级听课。
六、学业认定及有关政策:
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修满规定的50学分,颁发乐山师范学院“第二专业证书”。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修满规定的20学分,颁发乐山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修读学生除按教学计划参加该专业的课程学习外,还可免费参加只对音乐学院学生开设的第二课堂能力素质培养项目,如:DIY造型、舞台表演、戏剧表演等十余个项目。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音乐学院行政办公室(原女神宾馆大厅一楼行政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人持有效证件及2张1寸彩色照片报名。
八、收费管理:
1、第二专业、辅修专业的收费依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应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执行,即105元/学分。
2、学费集中交财务处。修读学生须按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音乐学院办理缴费、登记和听课手续。逾期不交学费、不登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 2276284(601)姚老师 毛老师
乐山师院音乐学院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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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3年乐山师范学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第2专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