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二○一三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一、设站学科
中医学、中药学及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
二、招收原则
择优招收,保证质量。
三、招收条件
1.
凡新近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医药学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毕业年限不超过2年、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须向我校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3.
鼓励留学博士回国人员申请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
4.
鼓励与企业博士工作站联合招生、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单位应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
5.
由我校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提供条件
学校将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科专业保障、导师队伍、科研环境。为每名
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
提供3万元在站科研经费;提供精装修博士后公寓以及相关待遇 。
五、手续和审批程序
1.
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计划指标,按照学科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本年度博士后进站名额。
2.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在进站前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及毕业单位提供的在校证明,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博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提供杂志原件及其封面、目录页、正文页);
(4)
本人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初步打算。
(5)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入站博士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报名前发送至邮箱:wenshunzhang@***。
3.
经流动站专家组考核合格后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独身子女证、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证明。
4.
申请者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及现役军人,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出站后的工作分配去向。
5.
留学人员应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签署意见的《推荐意见表》一份(如留学人员已回国,可不递交此表),两位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其中一位一般应是申请人在国外的博士生导师)。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
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接收者,由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人事厅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六、报名时间
截止到2013年10月28日
七、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文顺老师
联系电话:024-31207066
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