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的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逐步扩大普通高职院校单 独考试招生试点院校的通知》(冀教学[2011]4号)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以及招生考试内容的改革,加快培养心理健康、具备创新技 能和良好职业道德且用人单位欢迎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针对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增长的现状,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突出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认真选拔适合我院各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 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通过积极探索,不断总结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成功经验,努力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2013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下,成立履行相应职责的学院机构。
(一)成立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安应民
副组长:王振武、潘冲、王民泰、李斌、赵英树
成 员:吴照魁、杜国香、谢敏、赵永义、徐柏权、庞德明、蔡占军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单独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审核各组工作方案;批准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领导小组下设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和相关业务骨干担任组员。主要职责为:落实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1、笔试组
组长:王民泰
成员:教务处、基础部、系部的主要领导及有关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笔试试卷的相关工作,包括确定笔试命题的原则和标准;命题;试卷的印刷、保管、发放;阅卷;成绩统计、录入,并按规定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面试组
组长:赵英树
成员:面试专业所属系部领导及相关专业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面试的相关工作,包括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络;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宣传;起草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确定面试命题的原则和标准;命题;现场面试;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面试成绩统计和录入,并按规定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办公室
组长:潘冲
成员:宋丽
工作职责:配合学院网站进行考生的网上报考工作;负责考生的笔试、面试的组考工作;综合统计考生的各项加权考试成绩并报领导小组;协助笔试、面试组和安全保卫组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及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及时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4、安全保卫组
组长:王振武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负责报考、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命题组、综合评价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成立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监督、协调办公室
组长:李斌
副组长:蔡占军
成员:招生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对单独考试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参与单独考试招生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接待和处理有关投诉事项;对违规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
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单独考试招生计划:600人
(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专 业 名 称 | 学 制(年) | 招生人数(人)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300 |
工程造价 | 3 | 20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0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5 |
会计(财务会计) | 3 | 25 |
空中乘务 | 3 | 80 |
民航运输 | 3 | 5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 | 30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3 | 15 |
社会体育 | 3 | 1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 |
观光农业 | 3 | 5 |
酒店管理 | 3 | 10 |
涉外旅游 | 3 | 5 |
文物鉴定与修复 | 3 | 5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5 |
航空服务 | 3 | 5 |
铁道通信信号 | 3 | 10 |
软件技术 | 3 | 5 |
财务管理 | 3 | 5 |
木材加工技术 | 3 | 5 |
法律文秘 | 3 | 5 |
合 计 | 600 |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在河北省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参加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对口考生)。
六、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时间
2013年2013年4月23日8时至4月25日18时报名,5月11日至12日考试,5月18日公布录取结果。
(二)报考方式
1、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于2013年4月23日8时至4月2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方案,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结束后,我院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2013年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3、考试报名费:
报 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通过当地各银行营业网点以电汇的方式缴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廊坊银行开发区支行;账 号:),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一定要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 单。考生也可到学院现场缴费。
4、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报名费概不退还。
七、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1日至5月12日。
考试时间 | 专业 | 科目 | 形式 | 地点 | |
第一天 | 9:00--11:00 | 所有专业 | 文化综合测试 | 笔试 | 学院教室 |
13:00-15:00 | 部分专业 | 职业素养测试 | 笔试 | 学院教室 | |
13:00-15:00 | 部分专业 | 职业素养测试 | 面试 | 学院教室 | |
第二天 | 9:00开始 | 部分专业 | 职业素养测试 | 面试 | 学院教室 |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文化综合测试各专业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全部以客观题形式进行笔试考核,满分为300分。
2、职业素养测试笔试和面试分专业进行组织。其中,各专业的职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300分。
3、职业素养测试笔试、面试的基本要求。
(1)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
(2)职业素养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及学生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
职业素养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考试及职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考试: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有面试专业以面试成绩优先,无面试专业以职业素养测试笔试成绩优先。
(三)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毕业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校址:廊坊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凯旋门北100米)
邮编:065001
电话:0316-2901888 2901877 2562206 2562207 2562208
010-80841926
传真:010-80841927
网址:www.***.cn http://www.***.cn/
E-mail:zsb29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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