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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4年03月25日09:43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校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报名条件:取得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招生专业计划数招生类别招生对象
1园林技术100农林牧渔类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2数控技术55机械类
3机电一体化技术55
4汽车运用技术55
5会计电算化200财经商贸类
6建筑工程技术50土木水利类
7旅游管理45旅游服务类
8计算机应用技术160信息技术类
9动漫设计与制作30
10服装设计80服装类
11文秘45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2应用电子技术35电子类
13会计电算化25文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4建筑工程技术5文科
15会计电算化5理科
16建筑工程技术25理科
17机电一体化技术10文科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18机电一体化技术20理科
合计1000    
    以上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考生需按类别报考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应与考生属于同一类别,如类别不符,责任自负。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1、3月1日―3月20日取得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考生登录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在线报名,填写《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网上提交并打印。报名时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2、寄(送)报名材料
    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纸质表格(自行打印)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③符合我院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具体见第九条)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报名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20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寄(送)达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材料可由考生寄(送)至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237158(如选择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邮政EMS快递)。
    七、资格审核:
    3月21日―3月23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学院借助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5日―3月3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与评分:
    1、考试时间与地点:
    3月30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3月31日进行考核。
    地点: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2、测试与评分办法:
    (1)中职毕业生测试与评分办法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采用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间15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
    ①笔试内容及方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文化课综合(含语文、数学)和专业课综合。采用同一份试卷,一次考完方式进行测试。
    ②面试内容及办法:主要考核学生的素质及技能,由专业教师组成面试小组,对不同类别考生分组进行面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2)普通高中毕业生测试与评分办法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核办法,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40%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总分460分。
    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成绩×4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3)面向企业订单培养考生测试办法
    由学院与订单企业共同组织,对照中职(或普高)毕业生测试办法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单独录取。
    具体考试(测试)内容及办法见我院网站公布的《考试纲要》。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九、照顾政策:
    (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二)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三)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四)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报考高校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一)至(四)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十、录取规则:
    1、在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相同类别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
    4、拟录取名单于2013年4月13日在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十二、其他: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开通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十三、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院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六寿路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3713016

    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3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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