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3年奎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方案

  2016年07月09日15:07  奎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3年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方案

1、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职业大学

4、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5、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6、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7、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8、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9、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10、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11、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12、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招生简章)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委

2008-2013年全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2011-2012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推选参加全国高校就业50强遴选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的一项试点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教育厅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对象

1.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考试地点说明: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将分3个考点进行,分别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按时间安排在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招生网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2.中职毕业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送抵我院招生办。

3.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22日 10时— 4月 7日 18时

4.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 4月 8日 9日。

5.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 2013 4 月10日 —12日。

四.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民考汉考生可填报汉语言计划,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计划,但均不能兼报,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汉语言420人,民语系2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所属院系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语言

学费标准       (元/生年)

备注

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理科

三年

27

3

 

 

10

33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农业机械化应用

38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经贸学院

酒店管理

11

 

 

 

 

39

30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会计与审计

40

 

 

 

 

信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13

 

 

 

 

7

33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信息安全技术

1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生物科技学院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31

2

1

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农产品质量检测

21

2

1

1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种子生产与经营

11

2

1

1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设施农业技术

11

2

1

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园林科技学院

园艺技术

 

 

 

 

 

 

4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食品营养与检测

48

2

 

  

 

园林工程技术

29

1

 

 

 

动物科技学院

畜牧兽医

46

 

 

 

 

动物防疫与检疫

30


 

 

 

畜牧兽医(现代马产业技术)

 

17

17

 

 

 

国际合作学院

会计(国际方向)

17

 

8

 

3000

 

商务管理

17

 

8

  

 

旅游英语

 

 

 

 

 

 

10

35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合计

420

33 

 37

210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 2013年 4月 10日 -12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

1.面试将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三个考点进行;

2.面试时间: 2013年 4月 14日 ,上午:11—14时,下午:15:30-20时(均为北京时间);

(四)面试方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面试由各所属院系考评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测试。

(五)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同时填写考生本人签订的《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参加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其他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为: 2013年 4月 13日

七.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录取时间: 2013年 4月 19 —20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 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2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

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权重系数为0.8,面试成绩权重系数为1.2;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体检表在考生来我院领取准考证时上交学院招生办;

8.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首页和自治区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 2013年 4月 21日 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年 4月 30日 之前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政策:根据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四)照顾加分政策:

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包括现代马产业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递交本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

时 间

工作内容

3 月22日 10时- 4 月7 日 18时

单独招生报名;

4 月8日 -9

报名资格审核;

4 月10日 -12

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 月13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填写保证书。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

4 14 -16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4 14

面试;

4 19 -20

录取;

4 月21日 -23

公示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4 月25日

在自治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4 月30日 之前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学院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十.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十一.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联系人:仝老师、 老师、 老师,联系电话:0994-6594177 2362220   ,传真:0994-233496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联系人: 老师,联系电话: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宁市胜利北路179号,联系人: 老师,联系电话:

十二.乘车路线

1、在学院统一规定时间来院的学生,我院在火车站、汽车站有专人接待。

2、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下车的同学,走过站前广场右转,过转盘在月明楼站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3、在乌鲁木齐南郊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共汽车在油运司站下车,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4、在乌鲁木齐碾子沟汽车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左转,到宝山路路口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5、乘飞机抵达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的同学,可乘出租车或51路公交车至木材厂站下车,至对面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6、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的同学,原路向东走近 10米 乘7路公交车至新农职院站下车(6站路),向东走 100米 即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克职院〔2013〕17号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

实 施 方 案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自治区《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精神,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为汉语言550人,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

学校及专业代码

学校及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 (元/年)

总计划数

其中:

备注

民考汉

12482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550

82

 

530206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70

11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70人,定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业30人,定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40人。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40

6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40人,定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540405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30

4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30人,定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530207

炼油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30

4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30人。定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理科

高中

3

4200

40

6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40人,定向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业。

540510

煤化工生产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40

6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40人,定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540401

钻井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190

28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190人,定向克拉玛依三盛有限责任公司就业40人,定向新疆正通实业有限公司就业40人,定向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业40人,定向克拉玛依创业有限公司就业40人,定向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就业30人。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高中

3

4200

40

6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40人。定向克拉玛依三盛有限责任公司就业。

640106

酒店管理

文/理

高中

3

3800

70

11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70人,定向新疆瑞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业30人,定向克拉玛依大美油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业40人。

备注:(1)招生对象:高中;(2)学制:3年;(3理科学费4200/年、文科学费3800/年、(4)住宿费800/年。

第三章 报考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足所有成绩均需C级以上(含C级)。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 4 月13 日 ,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http://124.119.86.75点击进入“单独招生”进行报名)或http://www.***/Category_823/Index.aspxhttp://124.119.86.75/Category_823/Index.aspx直接报名均可。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4月 16日 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4 月19日 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0-21日,地点: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详情见网上通知)。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2、体育、文艺特长生还需参加相应的测试,成绩合格者加附加分5-10分。

3、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10分、 级8分、C级6分转换为参考分数)÷1.2×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6、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 4月 25日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将不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

第七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二、单独招生监督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邮编:833600

网址:

电子信箱:kzjsxyzjb@***

招生咨询电话:0992-3682527、3874101

传真:0992-3682527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0992-3865070

第十章 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13 年3 月22 日

新疆职业大学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新疆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根据教育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新疆特色餐饮服务业及新型工业发展,积极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需求,新疆职业大学拟在餐饮管理与服务类、自动化类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全、健康、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指标,符合普通高职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录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cn),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办。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办现场报名。

(4)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25日 - 4 月15 日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大类中的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只能在大类内进行,不能跨类选择。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新疆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300人,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如下表:

新疆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

类别

学校及专业代码

学校及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 (元/年)

2013年计划

备注

其中

民考汉

民考民

餐饮管理与服务类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文理兼

3

3960

50 

5

30

无传染疾病,民考民另预科一年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与营养)

文理兼

3

3960

50 

 

 

640201

餐饮管理与服务

文理兼

3

3480

50

5

30 

自动化类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

3960

50

4

20

民考民另预科一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

3960

50

4

20

550308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

理科

3

3960

50 

3

20 



合计




300

21

120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或邮寄的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013年 4月 16日 至17日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2013 年4月18日 统一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新疆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签订的《2013年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

(3)中职毕业生须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6)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9-20日,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2、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科目门数*1.2+面试成绩×0.8+附加分。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2013年 4月 23日 -25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

7、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

三、照顾加分政策:

1、取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职业技能中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

2、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加5分,三等奖或铜奖的考生加10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4、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加分考生名单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职业大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邮编:830013,

2、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鲲、阿不都艾尼·乌甫尔

联系电话:0991-3785328;

3、新疆职业大学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阿不都撒拉木·托合提、陈运生

联系电话:0991-3791733、3716140、、;

4、新疆职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阿不都热西提、苟爱梅

联系电话:0991-3739204、3785358、、;

5、新疆职业大学网址:http://www.***.cn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

实 施 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文件精神和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我校将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旨在选拔一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的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教育部教学【2011】6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章   招生对象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第四章   报名程序

1、报考考点及考生

考 点

考生范围

备注

乌鲁木齐考点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吐鲁番地区、阜康市、哈密地区、巴州地区、农二师、农八师、农十二师等考生


喀什地区考点

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农一师、农三师等考生


奎屯地区考点

乌苏市、奎屯市、沙湾县、独山子市、克拉玛依市、伊犁地区、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农四师、农七师、农九师、农十师等考生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单独招生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网址:) 

(2)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获得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等。

(3)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

3、报名材料邮寄

(1)《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及家长签订的《2013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参加我校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参加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4)应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中职应届毕业生需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复转军人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到一张A4纸)(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7)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或自行送达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邮寄我校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幸福路723号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4、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29 日— 4 月7 日

5、公布参加我校2013年单独招生资格审查名单时间: 2013年 4月 10 日- 4 月11 日

第五章 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

第六章 招生专业、计划、学习形式及收费标准

2013年招生总计划为汉语言400人,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申请计划数

其中:

学年(年)

学费(元)

备注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语言




合计

400

271

14

30

85




物流管理

60

28

2


30

3

3000

文理兼

印刷技术

20

18

2



3

3300

理科

景区开发与管理

30

28

2



3

3000

文理兼

会展策划与管理

16

15

1



3

2900

文理兼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19

19




3

5500

文理兼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0

24

1

5


3

3300

理科

学前教育

40

15


15

10

3

2900

文理兼

会计与审计

50

20



30

3

3000

文理兼

工程造价

30

29

1



3

3300

文理兼

旅游管理

50

33

2


15

3

3000

文理兼

计算机网络技术

30

18

2

10


3

3300

理科

音乐教育

25

24

1



3

5500

文理兼

第七章 笔试、面试命题及评卷

笔试、面试命题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有我校组织实施。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命题、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方式

对考生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内容为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测试。

咨询电话:8825404 8809512 8833075

监督电话:8824324

(二)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 4月 12日

(四)考试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考试在5个考点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 点

测试点

测试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考点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3年4月13

上午:10:30-12:30(笔试)

上午:13:00开始 (面试)

塔依尔

奎屯市考点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3

上午:10:30-12:30(笔试)

上午:13:00开始 (面试)

原冰

喀什地区考点

喀什财贸学校

2013年4月13

上午:10:30-12:30(笔试)

上午:13:00开始 (面试)

木那吉丁

第八章 录 取

1、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4、录取中对考生照顾加分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5、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4月 20日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九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十一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计划纳入2013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二、本方案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时 间

工作内容

3 月29日 4月 7日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单独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邮寄相关材料。

4月8-9日

公布参加我校2013年单独招生资格审查名单

4 月12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

4月13-14日

面试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测试

4 月20日

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学校录取名单

4 月23日

公布2013年学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5 月25日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3 年3月18日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人才的普通师范院校。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早可追溯至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89年,原新疆师范大学并入新疆教育学院。2003年,原新疆工业技术学校并入新疆教育学院。2012年3月,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2月,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承担新疆学前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特别是双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任务。

学校坐落在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红山脚下,是市级“花园式单位”。现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5万余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1.2万余册,固定资产达3.08亿元。拥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电子阅览室、专业实验室等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13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000余人。

学校拥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素有“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的美誉。建院3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形成了“好学,力行,和谐,知耻”的优良校风,为新疆输送了以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8万余人,培训中小学教师17万多人次,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新疆基础教育领域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双语学院、教育科学分院、人文科学分院、理学分院、美术教育分院、音乐教育分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分院、外国语教育分院、职业教育分院、体育分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与教育分院和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等13个分院(部)。办有41个普通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教育、文、理、法、工、历史、管理等学科门类;办有本专科,自治区级两年制双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地州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等各类短训班。办有享誉天山南北的实验小学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屡次在国内获大奖的新疆教师合唱团。

学校现有教职工878人,专任教师526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8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师、高校教学成果奖、高校教学工作重大贡献者奖等。聘有近百名学前、中小学一线专家、名师为我院兼职教师。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重点关注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努力使学生一出校门就能顺利走向讲台,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并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基础教育、双语教育优势研究领域,拥有双语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学前教育研究中心等13个科研机构。“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900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40余部。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号召,近年学校坚持走“错位发展,特色立校”的发展道路,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教师教育,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等措施,重点打造新疆小学教师和学前教师教育品牌。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和中心,是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新疆中小学教师中心、新疆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中小学德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和全国科研型骨干教师(校长)国家级教育基地。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目前,学校正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院校而努力奋斗。

院校国际代码:14421

院校新疆代码:5040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将更多更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志于技能性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及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学校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校校园网站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校本部考点招生办现场报名。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中职毕业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或现场递交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送抵我院招生办。

2.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29日 10时— 4月 5日 19时。

3.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 4月 6日 —7日。

4.理论考试、专业加试: 2013年 4月 8日 —10日。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和自治区2013年音乐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名。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名。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汉语言55人,民考汉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所属

院系

专业

名称

科类

学制

汉语言

民考汉

学费标准

(元/生年)

备注

音乐教育分院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艺术类

三年

30

5

5500


体育

分院

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

艺术类

三年

25

10

5500


第四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实行一门理论课考试和专业加试。

音乐表演专业:(1)乐理基础;(2)音乐专业加试。

表演艺术专业:(1)语文;   (2)专业加试。

2.理论考试、专业加试地点及时间:

(1)地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院本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2)时间:2013年4月8—10日。

考试过程由学校考核小组全程负责,纪检委监督,理论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实施,专业加试由所属教学单位考评组负责实施。

第五章 录取

1.录取办法

首先进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理论考试。根据学生理论考试成绩,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确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体检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在考生来我校参加加试时上交学校招生办。

3.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 2013年 4月 16日 25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年 5月 26日 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 月29日 - 4 月5 日

报名时间

4 月6日 -7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4 月8日 - 10

理论考试、专业加试

4 月13日 - 15

确定录取名单及上报

4 月16日 -25

公示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5 月19日

在自治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5 月26日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学院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本方案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3.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

邮政编码:830043

举报监督电话:0991-8898242(校纪检办)

联系电话:0991-8898231(招生就业办)

0991-8898231(体育分院)

0991-8898683(音乐教育分院)

传真:0991-8860579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紧缺人才培养,做好行业人才储备和支撑工作,学院拟在工程测量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汽车整形技术、物流管理(交通运输)、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等具有教学和管理独特优势的专业上,实行“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程序:

1、邮寄资料报名:登录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下载报名资料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编831401。

2、现场报名: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现场进行报名。

3、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4、报名时间: 3 月22 日 - 4 月5 日    

5、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991-7902006、7902069、7902065、6861415、6861343。

三、报名并邮寄须带资料: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及家长签订的《2013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

3、中职毕业生须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2013年高考报名序号的复印件。

5、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7、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院或自行送达到我院。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60人,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如下表: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申请

计划数

其中: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语言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合计

260

170

30

20

40

工程测量技术

60

25

5

5

25

汽车运用技术

45

30

5

5

5

汽车整形技术

45

30

5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40

35

5

5

5

物流管理

40

35

5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30

15

5

5

5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或邮寄的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4月 8日 至9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4月11至 4月 12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 4 月13 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详情见网上通知)。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3、面试由学院聘请相关方面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第六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时间: 4月 16日

4、网上公示时间: 4月 17日 - 4 月21 日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

6、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布。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

9、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发放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遵循院校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四、本方案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新疆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尽快实现 “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职业教育”目标,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渴求及广大考生学习高等技术的诉求,结合当前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新疆新型工业发展、积极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拟在能源类、机械类、电气类、建筑类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4)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

(5)考生报名填报信息时应注意:考生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四、报名时间: 2013 年3月15日 —4月14日。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计划280人,其中:汉语言240人,民考汉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招生计划

汉语言

民考汉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300

35

5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3

3300

36

4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3300

35

5

建筑工程技术

3

3300

29

11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3300

35

5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3

3300

35

5

供用电技术

3

3300

35

5

合计

 


240

40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第四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及评卷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

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考试

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务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并确定成绩。面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评卷

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四、 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公布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3年4月16日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发放时间: 2013 年4月19日

2、发放地点:(1)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考生在喀什考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2)伊犁、博州考生在伊犁考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3)其余地州市考生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并参加面试。

3、注意事项: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1)《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2013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须持《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6)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

(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3 年4月20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20:00

2、面试地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宁市考点、喀什考点

第五章 录 取

一、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3、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新疆招生网和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2013年 4月 22日 4月 24日

   4、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3年5下旬发放我院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加分及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在学院招生网、新疆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招生委员会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批次录取时执行。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83号 

伊犁考点地址:伊犁州高级技工学校

喀什考点地址:喀什二中

2、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人:马瑞、胡俊伟、张梅林、郑维科。

电话:0994-2344440、、、、

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  邮编:831100。

六、本方案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2013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3 月15日 - 4 月14 日

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4 月15日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 月16日

公布参加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 月19日

提交报名相关资料,领取准考证

4 月20日

面试

4 月21日

汇总考生成绩,出具拟录取考生名单

4 月22日 - 4 月24 日

公示201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计划执行情况

5 月20日

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月下旬

邮寄录取通知书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教法办【2013】3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公平、公正、公开”的完成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560人,其中:汉语言540人,民考汉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
(元/年)

汉语言

民考汉

应用化工技术

理科

3

35

5

3300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理科

3

25

5

3300

建筑工程管理

文理

3

40

 

3300

水利工程

理科

3

30

 

3300

灌溉与排水技术

文理

3

40

 

33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

35

5

3300

物流管理

文理

3

50

 

3000

市场营销

文理

3

40

 

33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

30

 

3300

会计电算化

文理

3

50

 

3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

30

 

33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

25

5

3300

工程造价

文理

3

50

 

33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3

30

 

3300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3

30

 

3300

合计

 


540

20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招收艺术类特长生20名,其中:体育类10名:国家二级运动员或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取得前8名,地市级体育比赛取得前3名者;音乐(含乐器)类5名:获得该专业5级以上(含5级)证书;美术类5名:素描专业获得4级以上(含4级)证书,书法专业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者。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14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113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进行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招生信息网或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及个人信息,应和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任选一种,无需重复报名。   

四、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两个专业,并按顺序填报,文科考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3年4月16日在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 2013年 4月 19日 领取准考证。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库尔勒考生可在库尔勒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伊犁考生在伊犁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其余地州市考生直接来我院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2.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中职历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并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3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④中职毕业生须交《***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历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应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证明。

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⑥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⑦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⑧特长生需提供专业证书或奖状的复印件及原件。

注:将材料按上述①—⑧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3 年4月20日 4月 21日 (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伊犁考点(农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

3.库尔勒考点(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和中职学生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 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三、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四、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六、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备案,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网址:/zs。

七、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

八、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3年5月25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九、免试录取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十、照顾及加分政策: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每位考生多加10分,加分不可累计,如有多项加分取高加分分值。(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考生。各项审核通过后,其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学院将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

试。已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本方案由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三、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市内乘7路、14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负责人:杨涵 王冬梅: 

2.伊犁考点(农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伊宁市飞机场路162号(乘3路公交车[飞机场方向]农四师党校站下车即到),负责人:高 于

3.库尔勒考点(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路(火车站、州客运站乘29路公交车华山职业技术学校站下车即到;库尔勒市客运站乘5路、老农垦客运站、金三角乘9路开发区大门转29路),负责人:宫崇勇:

四、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2059538 举报电话:0993-2059568

2013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 月25日 - 4 月14 日

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4 月15日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 月16日

公布参加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 月19日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

4 月20日 4月 22日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4 月20日 - 4 月21 日

面试。

4 月22日 -23

汇总考生成绩,录取

4 月24日 -25

公示201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5 月20日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 月25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章、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集理工、农牧、财经、医学、艺术、体育、师范、信息技术为主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功申报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2年以优秀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阿克苏在南疆乃至在全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日显重要。学院作为阿克苏地区唯一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发展南疆少数民族职业教育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方面具有重要的、疆内其他高职院校难以取代的地位和作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教法办【20133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00人。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专业及其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学制

计划

学费

1

矿山机电

理科

三年

汉语言

30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三年

汉语言

25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民考汉

5

3

现代纺织技术

文、理

三年

民语言

30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4

园艺技术

文、理

三年

汉语言

25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民语言

25

5

建筑经济管理

、理

三年

汉语言

30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5

通信网络与设备

、理

三年

汉语言

25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民考汉

5

住宿费:(400800)元/年两个标准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2、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

主修课程

就业方向

矿山机电

电机与拖动控制、矿山机械、矿山电气设备、煤矿电工学、电气控制与PLC、煤矿安全法规、矿山设备修理与安装、采煤概论、传感器及检测技术、单片机及控制技术

矿山企业、矿山设备制造厂、矿山设备维修厂等工程技术部门

机电一体化

技术

电工电子技术、电气控制与PLC技术、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工艺基础等

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维修、销售及管理等。

现代纺织技术

机械基础、电子电工技术、纺织纤维、纺织工艺、机织工艺、纺织企业经营与管理、纹织CAD、纺织品经营与贸易、现代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性能检测实训、纺织工艺设计实训、机织物CAD实训等

纺织品生产企业、纺织品检测机构和纺织品流通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产品检测与监控和纺织品营销。

园艺技术

果树生产技术、蔬菜生产技术、观赏植物生产技术、园艺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果蔬贮藏加工、果蔬遗传育种、设施园艺、西甜瓜栽培等。

园艺技术指导站、林业站、研究所、花木公司、公园等以及花卉、蔬菜、果树的研究、生产、销售、管理等。

建筑经济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预算、建筑企业会计、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建筑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工程审计等

建设、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造价员、资料员、施工员等

通信网络与设备

现代通讯技术、现代数字交换技术与通讯、微波技术与天线、通讯与网络安全工程、接入网与介入技术、检测技术与应用、通讯软件工程、高频电子电路、移动通讯设备原理与维修。

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

第三章、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报名时间: 2013 3 25 4 14 ,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 www.***/zsb),文件下载栏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第四章、考试办法及安排

1、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 2013 4 16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 2013 4 18 4 19 考生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2号楼二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报以下书面材料: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考生签订的《2013年新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应届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三校生)提供原所在学校盖章的本人五个学期的成绩认定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注:材料装订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3、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 4 20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面试

4、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录取

1、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100 B80 C60 D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3、免试录取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4、照顾及加分政策: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每位考生多加10分,加分不可累计,如有多项加分取高加分分值。(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考生。各项审核通过后,其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5、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013 4 24 - 4 25 公示预录取名单。

6、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 5 24 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八章、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

3、本方案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4、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0997-2521789 2514247    

   

监督电话:0997-2525329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 25 4 14

2013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4 15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 16

公布参加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 18 - 4 19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

4 20 4 22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4 20

面试。

4 22 -23

汇总考生成绩,录取

4 24 -25

公示201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5 20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 24

邮寄录取通知书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教法办【20133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一、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根据教育厅新教发办〔20133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文、理)

学制

(年)

计划

语种

备注

汉语言

民语言

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

兼收

3

40

4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冶金技术

兼收

3

40

40


应用化工技术

兼收

3

30

30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兼收

3

30

20

10

会计电算化

兼收

3

40

2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兼收

3

40


40

电气自动化

兼收

3

30

10

20

畜牧兽医

兼收

3

30

5

25

合计

280

165

115

 


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3000/年;其他专业3300/年;(预科生第一年免学费)

住宿费:600800/年;

注: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刻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生源范围: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报名时间: 2013 4 1 10 4 11 18时,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 www.***)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或其他两个考点现场报名。

3)、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 www.***),文件下载栏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4)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各填报个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四、   考试办法及安排

1、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41213日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 2013 4 15 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3 4 18 —19日,考生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一下书面材料:

①《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3年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应届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三校生)提供原所在学校盖章的本人五个学期的成绩认定表。

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⑤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⑥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注:材料装订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3、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 4 20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

面试地点:

①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一号教学楼

4、考试成绩加分项目及免试办法

1)考试成绩: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加分项目:职业技能加附加分10分。(附加分的参考依据: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的中职学校考生及体育竞赛优胜者。且必须有相关的原始获奖证书及佐证资料)

3)面试方式: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五、   录取

在自治招生办办公室领导下,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201342122

3、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附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4、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013 4 23 - 24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5 2013 4 25 学院招生办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备案,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

6、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

7、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 5 25 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六、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八、   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本方案由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3、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乘29路车,市内乘9路车巴音学院站下车即到)

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996-676858828073336769298(民语言)

联系人: 老师:老师:老师

监督电话:0996-6768665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 1 10—  4 10 18

2013年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

4 11 12

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 13

公布参加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免试考生名单

4 18 — 19

考生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

4 20

面试

4 21 — 22

录取

4 23 —24

公示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4 25

预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办审核备案

5 25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学院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根据教育《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选拔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4)报名时间: 2013 年3月27日10时 4月 7日 18时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汉语言60人,其中民考汉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

所属院系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2013年计划

学费标准       (元/生年)

备注

其中

民考汉

生命与

资源

环境系

应用化工技术

理科

3

30

7

3300

 

建筑

工程系

工程造价     

文理兼

3

30

8

3300

 

合计

60

15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2013 年4月8日 9日,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或邮寄的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013 年4月10日 —12日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2013 年4月13日 统一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签订的《2013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

(3)中职毕业生须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6)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 年4月14日 ,上午:11—14时,下午:15:30-20时(均为北京时间),地点: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详情见网上通知)。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2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2、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科目门数*1.2+面试成绩×0.8+附加分。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2013年 4 月22日 -24,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

7、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考。

三、照顾加分政策:

1、取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职业技能中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

2、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加5分,三等奖或铜奖的考生加10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加分考生名单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四、照顾加分申请方式:

1、在学校网站填写申请表;

2、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或亲自递交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截至前将材料送抵我院招生办。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本方案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考点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邮编:833200

2、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2-3289930,

3、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992-3286106

4、学院网址: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突出高职教育特色,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专业潜质的体育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元/年)

汉语言

民语言

民考汉

运动训练

文理

3

3

3

2

3200

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四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含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新疆比赛中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注:以成绩册、秩序册、奖状、证书原件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13 年3月25日 - 4 月15 日 ,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及个人信息,应和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四、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第五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             资格审查及考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并于 2013年 4月 17日 在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二、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 2013年 4月 19日 考生直接来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中职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并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考生签订的《2013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提供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奖状、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

注:将材料按上述①-⑥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三、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 年4月20日 - 4 月21 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四、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笔试答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育测试采用身体素质与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试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六章 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           命题: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           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操作程序。

四、           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考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七章 录取

一、           录取原则: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体育测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照顾加分

三、           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四、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体育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           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六、           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备案,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网址

七、           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

八、           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年 5月 3日 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九、           照顾及加分政策: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每位考生多加分,加分不可累计,如有多项加分取高分分值。(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考生。审核通过后,其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本方案由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三、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明华街41号(市内乘坐912、915、920、302、308路公交车,体职院门口下车即到)

学院招生办:0991-2574567、2557492

(传真)0991-2557491

纪检电话:0991-2552195

2013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 月25日 - 4 月15 日

单独招生宣传、报名、填报志愿

4 月16日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 月17日

公布参加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考生名单

4 月19日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

4 月20日 - 4 月21 日

考试

4 月22日 - 4 月25 日

汇总考生成绩、名单

4 月26日 - 4 月30 日

公示201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5 月22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2013年奎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方案


单招 高职 招生信息 高职
手机版:2013年奎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方案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