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2013年各级各类学校
招 生 工 作 意 见
江苏昆山学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更好地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原则。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100%;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8%以上,其中普通高中与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之比控制在4.5:5.5左右。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初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初中不得采取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三)坚持弱势群体教育平等原则。贫困家庭学生入学率达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中招工作公平公正原则。中招录取工作实行“四个公开”,即:公开录取政策,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招生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各区、镇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区、镇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划定学校施教区,依据本招生工作意见,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能进公办学校。
三、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13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7144人,其中回昆考生6人。全市共招收普通高中78个班级,计3182人;在昆中等专业学校招收68个班级,计2246人。
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按苏州市下达的计划招生。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2个课程改革实验班和2个重点班,计168人。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10名艺术、体育和科技创新特长生(详见《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
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分别招收“鸿志班”、 “励志班”和 “行知班”3个班,计126人。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和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分别招收2个、2个、4个课改实验班,计280人。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市一中(含费俊龙中学美术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为10%。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指标的70%,根据初三年级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分配生中考总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全市排名必须在2000名(含2000名)以内。填报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计划分配生的考生,必须在本校就读满2年。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和录取的分配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
201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分配生范围。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级人数分别控制在42人和40人以内。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如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书面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学校擅自招生,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招收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二)招生对象
在本市报名参加2013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学生。
(三)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日期为2013年6月7日~10日。
报考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师范、五年制高职中“5+2”本科的考生仍需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报考志愿一经上交市招生办,不得更改。凡未填报志愿的上述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报考公办三星级普通高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考生实行网上招生,采取现场填报志愿方式。
报考师范仅限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考试工作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会考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总分满分为73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体育考试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英语考试实行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19日。
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14:00~15:40 物理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政治
6月19日上午 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40 化学
5.考查科目与考查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部分加试项目
部省属高职艺术类的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中等师范学校根据相关专业要求组织考生面试,由学校确定相关办法,提前向考生公布,自行组织专业(技能)加试(面试)。
7.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招生办规定的细则执行。
8.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6月28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招生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只核查试题有无漏批、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核查结果如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五)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 )、“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阶段学校。
2.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实践能力考查。考生均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
(六)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在6月10日之前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集中送教育局基教科审验同意并经公示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七)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各级各类学校均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在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重点班和统招分配生三个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在其它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分配生因总分排名未达要求导致生源不足的,转为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比较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数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及志愿顺序的先后依次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批次)录取时公布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阶段,分为以下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录取工作;
第二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重点班录取工作;
第二阶段,分为以下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分配生录取工作;
第二批次,完成昆山中学和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择校生录取工作;
第三批次,完成师范、五年制高职中“5+2”本科投档工作;
第四批次,完成市一中“鸿志班”、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和 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统招录取工作。
第四阶段,完成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网上市场招生工作(详见《2013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由学校自主招生。
昆山文峰高级中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昆山学校、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在公布考生成绩之日起进行自主招生,并在第三阶段录取之前完成。考生如被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则不能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市属中专、技工院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
3.残疾学生照顾政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字008号)的规定办理。
(八)帮困助学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免收学费。
在市一中“鸿志班”、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和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就读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减免全部学杂费,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并接受社会爱心资助。
四、关于初中招生工作
(一)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地返昆的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毕业的学生
4.非本市户籍,父母在昆工作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地来昆的小学毕业生。
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发给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办法
全市公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3~4日。根据教育局和各区镇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有关证明,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学校必须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通知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民办学校、外来工子弟学校初中部和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初中报名。到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初中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监护人在昆山居住满二年,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居住证;
⑵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经居住地计生部门审核或独生子女证;
⑶监护人具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提供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秀峰中学、昆山国际学校初中部、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和鹿峰中学按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招生。上述三所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3~4日。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原毕业学校。
严格控制初中班容量,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起始年级的班级人数分别控制在45人和40人以内。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初中要切实保障具有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市二中继续招收体育班学生。
五、关于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父母在昆工作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地来昆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学龄儿童入学。
2.报名办法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3日。根据教育局和各区镇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学校必须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通知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民办学校、外来工子弟学校和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小学报名。到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小学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监护人在昆山居住满二年,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居住证;
⑵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经居住地计生部门审核或独生子女证;
⑶监护人具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提供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昆山国际学校小学部、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按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和办法在7月2~3日进行。新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外来工子弟学校招生简章必须送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不得擅自张贴、散发招生广告;严禁跨市招收非在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凡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班容量不得超过54人。
严格控制小学班容量,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起始年级的班级人数分别控制在48人和40人以内。
各小学要根据普查登记情况,认真落实“三残”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做好培智班办班和随班就读工作。
(二)幼儿园招生工作
1.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为3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非本市常住户籍,父母在昆工作并符合“三个稳定”条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2.报名办法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8~29日。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有效预防接种证等到施教区内的幼儿园报名;非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有效预防接种证等到有关幼儿园登记。
各幼儿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未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父母具有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其子女在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根据集体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地,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区生认定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实行以居住地为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入学的主要依据。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二)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其中居住相对稳定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子女就读学校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市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七)因改善住房条件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产权住房为准; 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学校就读。
(八)外来人口子女,户口虽不在本市,但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在确定幼儿园学区时参照上述细则。
七、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二)加强升学指导,规范招生宣传
招生宣传工作必须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招生宣传活动;不准擅自发布升学、考试、招生信息;不准以承诺、签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准向高一级学校提供毕业生名单和考试成绩;不准在媒体等公开场合对学校进行质量评价;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三)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纪检监督
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监察与纪检工作。市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防止徇私舞弊事件发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一、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二、2013年在昆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三、2013年各初中分配生人数表
四、2013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五、2013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六、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
七、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申请表
八、关于成立2013年度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的通知
九、2013年接纳外来人口子女指定公办学校名单
十、2013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校 招生 意见
抄 报:昆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苏州市教育局
抄 送:市各有关部委办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附件一:
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学 校 | 招收 班级 | 招生数 | 统 招 数 | 择校数 | |||
分配生 | 非分配生 | ||||||
实验班 | 重点班 | 普通班 | |||||
昆山中学 | 16 | 672 | 423 | 84 | 84 | 14 | 67 |
震川高级中学 | 16 | 672 | 423 | 84 | 84 | 14 | 67 |
市一中 | 10 | 420 |
|
|
| 378 | 42 |
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 2 | 84 |
|
|
| 76 | 8 |
陆家高级中学 | 10 | 420 |
|
|
| 378 | 42 |
开发区高级中学 | 12 | 504 |
|
|
| 454 | 50 |
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 | 2 | 40 |
|
|
|
| 40 |
文峰高级中学 | 6 | 240 |
|
|
|
| 240 |
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 | 3 | 90 |
|
|
|
| 90 |
交大南洋学校 | 1 | 40 |
|
|
|
| 40 |
合 计 | 78 | 3182 | 846 | 168 | 168 | 1314 | 686 |
注: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面向全市分别招收2个出国留学班、1个港澳台班,,共计90人。
附件二:
2013年在昆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五年一贯制 | 市属中专 | 小计 | |||
班 | 人 | 班 | 人 | 班 | 人 | |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10 | 350 | 12 | 430 | 22 | 780 |
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 10 | 380 | 11 | 365 | 21 | 745 |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 |
|
| 17 | 595 | 17 | 595 |
苏州福纳影视艺术学校 |
|
| 8 | 126 | 8 | 126 |
合 计 | 20 | 730 | 48 | 1516 | 68 | 2246 |
附件三:
2013年各初中分配生人数表
序 号 | 单 位 | 初三在籍人数 | 昆山中学 | 震川中学 |
1 | 市二中 | 878 | 52 | 52 |
2 | 葛江中学 | 669 | 40 | 40 |
3 | 玉峰实验学校初中部 | 234 | 14 | 14 |
4 | 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 210 | 12 | 12 |
5 | 玉山中学 | 376 | 22 | 22 |
6 | 青阳港学校初中部 | 111 | 7 | 7 |
7 | 兵希中学 | 199 | 12 | 12 |
8 | 蓬朗中学 | 218 | 13 | 13 |
9 | 城北中学 | 532 | 31 | 31 |
10 |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 81 | 5 | 5 |
11 | 费俊龙中学初中部 | 157 | 9 | 9 |
12 | 正仪中学 | 165 | 10 | 10 |
13 | 石牌中学 | 163 | 10 | 10 |
14 | 周市中学 | 217 | 13 | 13 |
15 | 新镇中学 | 290 | 17 | 17 |
16 | 陆家中学 | 371 | 22 | 22 |
17 | 花桥中学 | 283 | 17 | 17 |
18 | 亭林中学 | 200 | 12 | 12 |
19 | 石浦中学 | 136 | 8 | 8 |
20 | 淀山湖中学 | 157 | 9 | 9 |
21 | 张浦中学 | 273 | 16 | 16 |
22 | 锦溪中学 | 117 | 7 | 7 |
23 | 周庄中学 | 98 | 6 | 6 |
24 | 秀峰中学 | 494 | 29 | 29 |
25 | 昆山国际学校初中部 | 236 | 14 | 14 |
26 | 鹿峰中学 | 85 | 5 | 5 |
27 | 前景学校初中部 | 77 | 4 | 4 |
28 | 珠江学校初中部 | 111 | 7 | 7 |
| 合计 | 7138 | 423 | 423 |
各初中初三学生在籍人数
注:各初中分配生人数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分配生人数 × ———————————
全市初三学生在籍人数
附件四:
2013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序 号 | 学 校 | 初一招收班级数 | 初一招收人数 | 招生电话 |
1 | 市二中 | 18 | 810 | 57513195 |
2 | 葛江中学 | 14 | 630 | 57352706 |
3 | 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 12 | 540 | 50171381 |
4 | 玉山中学 | 8 | 360 | 57304247 |
5 | 青阳港学校初中部 | 8 | 360 | 57710725 |
6 | 兵希中学 | 6 | 270 | 57637822 |
7 | 蓬朗中学 | 7 | 315 | 57611121 |
8 | 城北中学 | 20 | 900 | 57757399-855 |
9 |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 4 | 180 | 50108645 |
10 | 费俊龙中学 | 5 | 225 | 57651294 |
11 | 正仪中学 | 6 | 270 | 57892011 |
12 | 石牌中学 | 5 | 225 | 57681048 |
13 | 周市中学 | 6 | 270 | 57628673 |
14 | 新镇中学 | 10 | 450 | 57661030 |
15 | 陆家中学 | 12 | 540 | 57282055 |
16 | 花桥中学 | 9 | 405 | 57696308 |
17 | 亭林中学 | 8 | 360 | 57461778 |
18 | 石浦中学 | 4 | 180 | 57277828 |
19 | 淀山湖中学 | 5 | 225 | 57051101 |
20 | 张浦中学 | 12 | 540 | 57456338 |
21 | 锦溪中学 | 5 | 225 | 57231176 |
22 | 周庄中学 | 4 | 180 | 57218336 |
23 | 秀峰中学 | 10 | 450 | 57790954 |
24 | 昆山国际学校初中部 | 6 | 270 | 57701155 |
25 | 开发区国际学校初中部 | 3 | 90 | 57364222 |
26 | 鹿峰中学 | 3 | 135 | 57336810-8013 |
27 | 珠江学校初中部 | 6 | 324 | 55108217 |
28 | 前景学校初中部 | 3 | 162 | 57813015 |
合 计 |
| 219 | 9891 |
|
附件五:
2013年小学招生计划表(一)
序号 | 学 校 | 招收班级数 | 招收人数 | 招生电话 |
1 | 玉峰实验学校 | 6 | 288 | 57591810 |
2 | 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 6 | 288 | 50171381 |
3 | 实验小学 | 6 | 288 | 57553093 |
4 | 柏庐实验小学 | 7 | 336 | 57577250 |
5 | 爱心学校 | 1 | 12 | 57550485 |
6 | 青阳港学校小学部 | 6 | 288 | 57710935 |
7 | 开发区实验小学 | 6 | 288 | 57375531 |
8 | 三中心小学 | 4 | 192 | 57374300-811 |
9 | 中华园小学 | 3 | 144 | 57910866 |
10 | 晨曦小学 | 6 | 288 | 57631369 |
11 | 蓬朗中心校 | 10 | 480 | 57611224 |
12 | 包桥小学 | 6 | 288 | 57713095 |
13 | 蝶湖湾小学 | 4 | 192 | 57910866 |
14 | 世茂小学 | 4 | 192 | 57631369 |
15 | 吴淞江学校小学部 | 5 | 240 | 57538207 |
16 | 一中心小学 | 6 | 288 | 57555659 |
17 | 培本实验小学 | 4 | 192 | 57554342 |
18 | 司徒街小学 | 4 | 192 | 57302515 |
19 | 朝阳小学 | 5 | 240 | 57325171 |
20 | 西塘街小学 | 2 | 96 | 57554014 |
21 | 城北中心校 | 14 | 672 | 57790206 |
22 | 高科园小学 | 6 | 288 | 57796808 |
23 | 振华实验小学 | 6 | 288 | 55239228 |
24 | 同心小学 | 8 | 384 | 36808288 |
25 | 新城域小学 | 5 | 240 | 57538207 |
26 | 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 6 | 288 | 57554342 |
27 | 美陆小学 | 2 | 92 | 57790206 |
28 | 西塘街小学新校区 | 4 | 192 | 57554014 |
29 | 巴城中心校 | 4 | 192 | 57651381 |
30 | 正仪中心校 | 11 | 528 | 57897210 |
31 | 石牌中心校 | 5 | 240 | 50135601 |
32 | 裕元实验小学 | 8 | 384 | 57868865 |
33 | 周市中心校 | 4 | 192 | 57627502 |
34 | 新镇中心校 | 4 | 192 | 57862511 |
2013年小学招生计划表(二)
序号 | 学 校 | 招收班级数 | 招收人数 | 招生电话 |
35 | 华城美地小学 | 5 | 240 | 57641048 |
36 | 永平小学 | 14 | 672 | 57868865 |
37 | 陆家中心校 | 14 | 672 | 57672251 |
38 | 花桥中心校 | 11 | 528 | 57696075 |
39 | 花溪小学 | 4 | 192 | 57696075 |
40 | 千灯中心校 | 6 | 288 | 57461107 |
41 | 石浦中心校 | 6 | 288 | 57408097 |
42 | 千灯炎武小学 | 6 | 288 | 57277222 |
43 | 淀山湖中心校 | 7 | 336 | 57481134 |
44 | 张浦中心校 | 6 | 288 | 57441456 |
45 | 大市中心校 | 3 | 144 | 57251381 |
46 | 南港中心校 | 3 | 144 | 57427786 |
47 | 周巷小学 | 8 | 384 | 57441770 |
48 | 张浦第二中心小学 | 8 | 384 | 57441456 |
49 | 锦溪中心校 | 6 | 288 | 57227221 |
50 | 周庄中心校 | 5 | 240 | 57218381 |
51 | 昆山国际学校小学部 | 6 | 240 | 57712222 |
52 | 开发区国际学校小学部 | 4 | 120 | 57705332 |
53 | 珠江学校 | 15 | 810 | 57664585 |
54 | 前景学校 | 15 | 810 | 57376192 |
55 | 玉山小学 | 8 | 432 | 36222428 |
56 | 力量小学 | 10 | 540 | 51308798 |
57 | 民乐小学 | 2 | 108 | 57762709 |
58 | 车塘小学 | 7 | 378 | 57280828 |
59 | 大公小学 | 4 | 216 | |
60 | 五联小学 | 8 | 432 | 57768035 |
61 | 新昆小学 | 9 | 486 | 57427000 |
合计 |
| 388 | 18932 |
|
附件六:
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
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健康发展,构建学生素质多元化的评价机制,根据《昆山市201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申报对象
(一)艺术类考生
1.艺术特长生的规定项目为音乐、舞蹈、戏剧和美术。音乐包括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舞蹈(民族舞、芭蕾舞)和器乐(所有器乐);美术包括油画、国画、书法、篆刻。
2.初中阶段参加苏州市级以上中学生文艺调演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苏州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个人获得上述规定项目奖项的考生。
3.初中阶段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高级别下二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二)体育类考生
1.体育招生特长生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初中阶段在昆山市级及以上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上述规定项目奖项的考生。
2.获得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三)科技创新类考生
1.科技创新类特长生的规定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获奖者,包括工程类作品、研究论文。
2.初中阶段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江苏省级奖项的考生。同一件作品取高获奖等地。
3.所获奖作品有两人以上署名作者的,以第一作者视为获奖者。
二、降分标准
(一)艺术类降分标准
1.获国家级文艺调演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在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35分。
2.获国家级文艺调演比赛三等奖的,或在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二等奖的,或在苏州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一等奖的,或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高级别证书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30分。
3.获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三等奖的,或在苏州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二等奖的,或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高级别下一级证书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25分。
4.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高级别下二级证书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20分。
美术类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二)体育类降分标准
1.田径类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享受降分分值为100分。
2.获省级比赛第一名(含集体项目比赛的主力队员),享受降分分值为80分。
3.获省级比赛第二名或苏州市级比赛第一名(含集体项目比赛的主力队员),享受降分分值为70分。
4.获省级比赛第三名或苏州市级比赛第二名(含集体项目比赛的主力队员),享受降分分值为50分。
5.获苏州市级比赛第三名或昆山市级比赛(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一名的,享受降分分值为20分。
(三)科技创新类降分标准
1.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35分。
2.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享受降分分值为30分。
3.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25分。
4.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的考生,享受降分分值为20分。
三、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特长生10名,其中体育5名、音乐2名、美术1名、科技创新2名。
2.申报程序。凡申报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向所在学校递交比赛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艺术考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填报《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申请表》。申请表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之前报送至教育局基教科,经审定后报市招生办。
3.录取办法。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所填报学校,在中考成绩(不含其他加分因素)加降分分值后的总分达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择校低分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未被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作为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在其它批次录取中降分资格自行取消。
4.收费标准。中考成绩(不含加分因素)达到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择校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按统招生收费标准收费;中考成绩未达两校择校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按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其他
1.有多种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特长,申报一所四星级学校,不得兼报。
2.凡符合降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市教育局。
3.获奖证书和考级证书由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鉴定。
4.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七:
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申请表
毕业学校: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选报学校 |
| 准考证号 |
| 特长生类别 |
|
艺 术 类 考 生 | 比 赛 (调 演) 情 况 | 比赛名称 |
| ||
组织机构 |
| ||||
获奖情况 |
| ||||
获奖时间 |
| ||||
考级项目:
该项目 高级别为:
| 通过级别 |
| |||
织组机构 |
| ||||
获证时间 |
| ||||
体育类 考 生 | 比赛情况 | 比赛名称 |
| ||
组织机构 |
| ||||
获奖情况 |
| ||||
获奖时间 |
| ||||
运动员 证 书 | 级 别 |
| |||
颁证单位 |
| ||||
获证时间 |
| ||||
科技类 考 生 | 比赛情况 | 比赛名称 |
| ||
组织机构 |
| ||||
获奖情况 |
| ||||
获奖时间 |
| ||||
学校 意见 (盖章) | 校长签名: 2013年 月 日 | ||||
教育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2013年 月 日 |
附件八:
关于成立2013年度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
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的通知
各中学:
为做好2013年度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2013年度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张 云
成 员:蔡援文、顾桂根、秦雪琴、夏斌、陈 平、董洪峰
审核小组负责鉴定特长生的获奖证书和考级证书。
附件九:
2013年接纳外来人口子女指定公办学校名单
区(镇) | 初 中 | 小 学 |
昆山开发区 | 蓬朗中学 | 蓬朗中心校 |
昆山高新区 |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 吴淞江学校小学部、小河岸小学 |
巴城镇 | 费俊龙中学 | 巴城中心校、黄泥山小学 |
周市镇 | 周市中学 | 周市中心校、腰娄小学 |
陆家镇 | 陆家中学 | 沙葛小学 |
花桥开发区 | 花桥中学 | 徐公桥小学 |
千灯镇 | 石浦中学 | 千灯炎武小学 |
淀山湖填 | 淀山湖中学 | 淀山湖中心校 |
张浦镇 | 张浦中学 | 大市中心校、南港中心校 |
锦溪镇 | 锦溪中学 | 锦溪中心校 |
周庄镇 | 周庄中学 | 周庄中心校 |
附件十:
2013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昆山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加快中考招生录取发展步伐,根据《昆山市201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在本市参加中考、未在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类型:
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
三、招生日期与时间:
1.招生日期:2013年7月3日~4日。
2.招生时间:9:00~17:00。
四、招生地点:
由学校组织报名的考生在所在毕业学校,回昆考生在昆山市招生办。
五、招生流程:
1.考生进入准备室,在大屏幕上阅知各学校招生计划、投档人数、投档低分数线、录取数和录取低分数线。
2.考生分批进入录取现场,在考生信息卡上填写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由工作人员输入招生系统并上报昆山市招生办。
3.市招生办根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审核是否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写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六、投档与录取办法:
1.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由昆山市招办向苏州市招办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苏州市招生办负责录取。
2.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由昆山市招办按招生计划1:1直接录取。
3.投档与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七、其他事项:
1.7月1日,考生到所在毕业学校领取考生信息卡。
2.7月2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未被第一、二、三阶段录取的考生进行网上招生仿真演练。
3.填报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和部省属中专的考生及家长,须在《昆山市中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和部省属中专投档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放弃参加网上招生的考生,须签定《放弃参加昆山市网上招生承诺书》。
本办法由昆山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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