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
实 施 方 案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自治区《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精神,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为汉语言550人,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 | |||||||
学校及专业代码 | 学校及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元) | 备注 | ||
12482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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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206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70人,定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业30人,定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40人。 | ||
530209 |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单独招生40人,面向全疆招生,定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 ||
540405 |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30人,定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 ||
530207 | 炼油技术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其中单独招生30人。定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40人,定向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业。 | ||
540510 | 煤化工生产技术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40人,定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业。 | ||
540401 | 钻井技术 | 理科 | 高中 | 3 | 4200 | 面向全疆招生,单独招生190人,定向克拉玛依三盛有限责任公司就业40人,定向新疆正通实业有限公司就业40人,定向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业40人,定向克拉玛依创业有限公司就业40人,定向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就业30人。 |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高中 | 3 | 4200 | 单独招生40人。定向克拉玛依三盛有限责任公司就业。 | ||
640106 | 酒店管理 | 文/理 | 高中 | 3 | 3800 | 单独招生70人,面向全疆招生,定向新疆瑞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业30人,定向克拉玛依大美油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业4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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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考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足所有成绩均需C级以上(含C级)。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或http://124.119.86.75(点击进入“单独招生”进行报名)或http://www.***/Category_823/Index.aspx或http://124.119.86.75/Category_823/Index.aspx直接报名均可。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0-21日,地点: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详情见网上通知)。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2、体育、文艺特长生还需参加相应的测试,成绩合格者加附加分5-10分。
3、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10分、B级8分、C级6分转换为参考分数)÷1.2×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6、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将不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
第七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二、单独招生监督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邮编:833600
网址:http://www.*** http://www.***/
电子信箱:kzjsxyzjb@*** http://www.***/Item/mailto:kzjsxyzjb@***
招生咨询电话:0992-3682527、3874101
传真:0992-3682527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0992-3865070
第十章 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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