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13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考试)。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于4月15日前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2、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或直接到学院报名。
2、报名网址:http://www.***.cn/
3、报名时间: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2013年4月9-15日,逾期不再办理。
4、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四、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高招计划的15%。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制3年,学费5000元/年。
五、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到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和测试。测试内容: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试。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考政策附加分等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1、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2、高考政策附加分,执行2012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查询成绩。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等级情况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该考试突出体现了以职业技能素质为主的特点。
2、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6、单独招生的录取采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7、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8、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报到和复查
1、获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校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3、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为其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九、日程安排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机制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昌小兰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邮政编码:330052
招办咨询电话:0791-85151888 85772158 传 真:0791-85772168 联 系 人: 廖老师 徐老师 骆老师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n/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3年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