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份
分专业计划
合格线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安徽
8
5
144
江苏
10
4
148
湖北
147
广东
9
140
河南
甘肃
2
广西
151
湖南
18
145
浙江
1
154
山西
山东
12
6
150
福建
3
149
注:1、以上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我校的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为:该省艺术招生计划数=该省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全国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数。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