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高等教育生源,充分体现高等教育服务在职从业人员的宗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和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3〕12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厅批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面向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及徐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连云港市钟声幼儿园一线职工的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 |
1 |
测绘工程 |
专升本 |
2.5 |
2200 |
40 |
2 |
园林 |
专升本 |
2.5 |
2200 |
20 |
3 |
学前教育 |
专升本 |
2.5 |
2000 |
90 |
|
合 计 |
- |
- |
- |
150 |
(注:以上各专业计划数可视行业、企业推荐报名情况打通使用)
二、 招生对象
报考者必须符合《江苏省2013年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办法》所列报名条件。
三、 生源组织及推荐办法
要求相关单位的人事组织(或培训)部门,根据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及招生报名条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生源,审核后向学校提交生源名单,由高校汇总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四、 报考办法
(一)报名
考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3年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考生登记表》(附表1)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由单位确定报考人员名单,经我院报省考试院审核后组织考生网上集体报名并在当地招办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二)考试
报名确认后参加2013年全国,测绘工程专业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园林专业考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学前教育专业考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三)公示
经推荐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三方共同审核后,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江苏师范大学学院、考生推荐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组织管理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江苏师范大学成立2013年高校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开展校企合作推荐报考工作,组织报名确认,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相关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招生院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招生的院领导、招生办工作人员、教务科主任、相关企业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教学站点负责人组成。
六、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学院 招生办公室 0516-83990010 。
八、其它
本章程由江苏师范大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
二O一三年八月
附表1.doc http://adedu.***.cn/picture/article/34/14/8e/91f18045477c9fd442e9cc0ef9bd/094296ef-e6bb-4e03-8ab5-018eef1b57c1.doc
原标题:2013年江苏师范大学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