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发放标准为每月6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