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以法治招、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2013年的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1、报考条件:
(1)民办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民办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2、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依据统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结合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文化分+专业分)进行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3)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网站及时向考生公布。
二、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1、学院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制:四年
4、毕业文凭: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经电子注册,并盖有“金陵科技学院”公章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
文史类专业:14000元/生·年
理工类专业:15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年
(2)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2、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电话:025-86188800、86188811(fax)、86188722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
招生电子邮箱:zjc@***.cn
六、其他
1、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819。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招生。
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3年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