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
联合培 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簡介
(2013-14)
华中科技大学(从下簡稱 「华中大」) 和 香港城市大学 (从下簡稱「城大」)两校的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具体细节如下:
1. 学科领域范围
·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
2. 学习地点与安排
· 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四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华中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四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分别在华中大、城大及城大深圳研究院三地,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 | 华中大 |
第二学年 | 城大(香港本部) |
第三学年 | 华中大 |
第四学年 | 城大深圳研究院 |
· 若经两校双方同意,学生修课所得的学分可获两校互相承认。若有需要,两校的导师可安排学生在华中大或在香港城大一段时期修课或做研究。另外城大的老师也可到深圳研究院授课,以协助学生达致两校的课程要求。
· 学生必须达致两校的培养计划和学术水平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才可申请授予学位。
3. 培养方式
· 学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由华中大和城大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导师。
· 学生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选题,由两校导师共同商讨决定。
· 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間,由两校成立的督导小组(Qualifying Panel)跟进其学习进度。督导小组的基本成员包括两校的导师(Supervisors)。
4. 学业进度评估
· 学生在完成第二年的课程学习后要递交一份中期研究报告(Qualifying Report, in English),之后学生每学年终需递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Annual Progress Report, in English),供督导小组审核,直至完成学位论文。
· 若学生未能通过督导小组审核,督导小组可考虑让该生退出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5.学位论文评审
· 学生完成论文研究工作后,要提交一份以中文或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及一份相应的英文或中文翻译本。论文水平必须达致两校的要求。
· 华中大及城大按两校有关规定共同安排学位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两校会邀请专家组成联合答辩委员会 (Joint Examination Panel),为学生进行答辩(用英语进行)。
· 答辩地点可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城大或华中大。
6.学位授予及颁发学位/毕业证书安排
· 学生完成两校的课程要求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分别申请两校授予的博士学位。成功获授学位的毕业生可得到华中大和城大分别颁发的学位/毕业证书(城大的学位证书上将注明与华中大联合培养相关字样),并可参加两校分别举行的毕业典礼。
7.学术论文署名
· 在联合培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而发表的论文署两校名称。署名的先后及其它安排由两校有关单位商议决定。
8.学籍管理
· 联培生均属两校注册学生,每年一次,双方同时注册,可享用两校的设施。学生应遵守两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规定。若两校的规定有冲突,则由有关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9.奖学金评定
· 学生在华中大学习期间,享受在校研究生同等待遇。
· 学生第二学年以研究助理(Research Assistant)身份在城大学习,则按照城大的薪级表,每月获发研究助理工资(已含住宿费)。
· 在深圳时,城大会向联培生提供每人每月人民币2,400元的研究生奖学金(金额可按时调整),以资助其生活费及学业所需等开支,住宿将会由城大安排。
· 督导小组每年会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与修课成绩作出评核,以此为依据,从而决定学生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是否获得发放城大研究生奖学金。
· 学生若中途无故退学,必须在指定限期内归还曾获发的全数奖学金。
10.学年及假期
· 联合博士培养课程的学习安排以十二个月为一学年(由每年九月至下年八月)。
· 学生在华中大学习期间的假期安排依据华中大的规定。
· 学生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的假期安排,原则上每学年可享有合计一个月的寒暑假。
· 学生超过规定的假期,则会停止发放有关月份的奖学金。
11.住宿安排
· 学生在深圳时,会获城大安排入住宿舍,宿费由城大承担。
· 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宿费則由学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