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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学院技师维修电工招生简章

  2013年04月19日13:41  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含1996年以前地(市)以上工考委和省行业工委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2)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同时具有相近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3)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5年以上的,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的;

(4)从事职业(工种)工龄12年以上的有较突出业绩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本单位技术骨干的,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的;

(5)获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职业者(免于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交2寸黑白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退回),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单位从事本工种工龄的证明材料。

2、费用:(1)培训费(含教材、材料费):2400元;(2)鉴定费:290元;

(3)综合评审费:350元

三、学时:

1、理论培训:5个月(周一~周三晚上7:00~9:30)

2、技能培训:另定(利用双休日上午8:00、下午2:00)

四、开课时间:人数够即开课

五、上课地点:

1、理论:万寿校区(万寿路41至43号、思明实验二小斜对面)

2、技能:翔安校区(有班车接送)

六、联系电话:2911551(万寿校区)

2914516、7760078(翔安校区)

 

 

 

 

厦门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原标题:2013年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学院技师维修电工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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