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对象
(一)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应、历届中职技校电子类、机械类毕业生。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150人) | 学制 | 备注 |
文科 | 理科 | 对口 |
1 | 煤矿开采技术 | 30 | 20 | | 3年 | 只招男生 |
2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30 | 20 | | 3年 | 只招男生 |
3 | 矿山机电 | 20 | 10 | 20 | 3年 | 只招男生 |
注:对口类专业,中职技校电子类10人,机械类10人。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安徽省户籍;
2、具有参加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已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普通应、历届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
3、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及煤炭企业招聘员工的身体条件要求(详情见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招生就业网页)。
4、根据煤矿企业招聘员工的要求,考生必须是1991年以后出生的男性。
5、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须达到C等级以上;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材料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相关证明)、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考号、4张2寸彩色近期同底照片。
2、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相关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考号、4张2寸彩色近期同底照片。
(三)报名办法
1、考生获得由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后,于3 月6日―4 月12日,登录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打印《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或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考生须于4 月12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及100元考试费,到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志愿填报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其他学院。
七、考核录取
(一)考核内容
1、文化基础知识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达到C等级以上(或补考后达到C等级),为合格。
(2)应、历届中职技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笔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素质、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专业岗位相适应的兴趣与素质。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有肢体残疾、是否有色盲、色弱等。
(二)考核时间
考生应于4月6日―4月13日上午8时前,携本人身份证来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月13日上午9:00―10:40参加综合素质笔试测试,下午14:00参加综合面试测试。
(三)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1、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 4月 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申报政策加分。
3、我院自主招生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核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于 4月 13日―1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取办法
1、在文化基础知识、综合面试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与高考政策加分相加,合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分数高低,安排录取专业。
2、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八、违纪处理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当年报名和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九、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以及考生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申诉受理
考生及家长对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自主招生信访稳定组申诉。
十一、毕业推荐
学生毕业后,推荐到淮南矿业集团西部投资管理公司内蒙古矿区工作。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其他待遇与普通(对口)高考录取新生相同。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生3900元/年。
(四)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4―6640567 6647358
监督电话:0554-6646239
申诉电话:0554-6656906
网址:http://www.hnvtc.***.cn
电子邮箱:hnvtczsb@***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232001
原标题:2013年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