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技能人才提升自身技能的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人社〔2013〕18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技师培训班。
1.报名条件
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证书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和企业员工(无年份限制)。
2.招生专业
数控车工专业技师班()
烹饪专业技师班()
3.学习时间
学制一年,学员利用时间完成学习与研修。
4.学习形式
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研修相结合,其中授课、实操、研讨共36课时。
5.考试鉴定
由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和海宁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组织考试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关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学历证书。
6.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
培训费约1920元,鉴定费约480 元(以批文为准)。取得技师资格者,由财政一次性补贴2500元以内,考核不合格的费用自负。取得技师证人员可根据浙政发〔2011〕64号文件规定,享受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津补贴倾斜政策。
7.报名方法
报名资料: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报名表1份,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1份(单位盖章)。
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人社局3号楼)海宁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鉴定中心或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外联处
联系电话:鉴定中心87290729 外联处87087087 87087091
张老师(659767) 金老师514963
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3年9月27日
原标题:2013年海宁市技工学校技师培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