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面向湖南省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且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招生范围
艺术特长生面向湖南省招生,招生层次限本科。
三、招生项目、计划及要求
1、招生项目:乐器类(西洋乐、民乐)、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2、招生计划:2个(男女不限)。
3、招生要求: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报考科类本科二批低控制分数线的65%同时要参加我院组织的专项测试。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13日
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0731-82791688
2、邮件报名
3、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湖南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1室)
报名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至报名地点填写、提交报名表
2、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①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和高考报名登记表;③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缴纳报名费200元,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项测试。
五、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5月17日
2、测试地点:湖南警察学院图书馆负一楼
3、测试内容:学院艺术特长生考核专家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测试工作。测试内容为声乐类要求表演一首自选曲目和一段指定曲目;舞蹈类要求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并限时完成基本功测试(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软开度考察和跳转翻等);器乐类要求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
六、合格名单公示
我院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测试的成绩、项目、招生计划等,经学院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合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七、录取
经艺术专项测试合格,按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原则录取专业为公安类专业)并签订协议书。拟录考生须参加教育厅规定的测试或资格认定并参加2013年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如以上环节合格则录取到学院公安专业就读;如不合格,经考生本人同意录取到普通专业就读。具体录取办法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本简章发布后,上级主管部门如果调整相关政策,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八、咨询单位及联系电话
湖南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791688
附件2
符合2013年省内普通高校
招收艺术特长生条件的省级比赛名称
序号 | 比 赛 名 称 | 主办单位 | 备 注 |
1 | 湖南省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 省教育厅 | 2010年10月(岳阳) |
2 | 湖南省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 省教育厅 | 2011年11月(长沙) |
3 | 湖南省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 省教育厅 | 2012年11月(长沙) |
原标题:2013年湖南警察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