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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省招生问答(摘选)

  2014年05月10日05:15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湖南省2013年招生问答(摘选)

4、高考成绩及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答:今年我省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6月26日同时向社会公布。

10、考生诚信考试记录对考生录取有何影响?

  答: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等)各环节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诚信考试记录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将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重要参考。高校在认真审阅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等信息的基础上,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11、什么是平行志愿?什么是直接志愿、服从志愿?

  答: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同一批次的多个学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的一种志愿结构。它改变了过去“志愿优先”的投档规则。对一个批次的一个平行志愿而言,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即假如考生上了一个平行志愿中的多个学校的投档线,但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退回,则该生不能再投同一平行志愿中的其他学校了,只能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

  直接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具体的学校及专业志愿。直接志愿是相对于服从志愿而言的。例如某考生填报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我们称这三所学校为该考生的三个直接志愿学校。

服从志愿包括“学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其中“学校服从”志愿是指考生未被直接志愿学校录取后,愿意由计算机自动调剂投档至该批其他未录满的院校;“专业服从”志愿是指考生在学校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愿意调剂到该校在我省招生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按“学校服从”志愿投出的考生,原则上应认定为该生服从所投学校的专业调剂。

13、今年我省志愿填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通过何种方式填报?错过填报时间后还可以补报或者修改志愿吗?

  答: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本科提前批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8日,本科二批7月24日,本科三批(A)8月1日、本科三批(B)8月8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8日、第二次8月21日。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为填报当天的8:00-18:00。

  今年我省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通过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使用“WEB版”网上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通过“客户版”填报其他志愿。考生使用不同模式填报志愿的操作步骤详见《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中刊载的《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

  请考生关注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考生在每批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补报或修改该批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给每一位考生印发本科提前批至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草表,仅供考生做填报志愿准备用。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填报志愿前考生需了解哪些信息?如何获取?

  答:一是有关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辑》)、《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辑》)等。二是有关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的规定。主要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辑》)以及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所提出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简章)。三是有关招生院校在湘招生计划的详细信息。既要了解招生院校在自己所报科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还要了解招生学校对各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可通过查阅《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招生考试信息港或志愿填报系统的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的补充说明”和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获取。查看计划专辑时,要事先研读“查阅说明”,以帮助你准确查阅和了解专辑中的相关信息。四是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http://gaokao.***.cn)、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或学校招生网站查阅,以准确了解学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五是招生学校的办学情况。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有关情况或实地查看。六是有关我省近年来各招生学校的录取情况。主要包括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的投档线(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辑》)。

20、什么是录取控制分数线?没有达到某个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填报该批次高考志愿吗?

  答:(1)录取控制分数线是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省考生今年高考成绩情况和全国各招生院校在我省投放的招生计划等,按科类、分专业类相应确定的各批次录取新生的成绩标准。文史类、理工类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只对考生的文化成绩做出规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同时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方面做出规定。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执行招生政策、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录取资格的一个重要指标,除政策规定的降分情况外,只有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达到或超过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投到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未达到某个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未上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只有填报了该批志愿(主要是征集志愿),才有获得政策性降分录取机会的可能。

22、什么是投档线?

答:投档线即招生院校投档分数线,通常是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规则、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第一次对非定向预分计划实施投档后所投出的考生中的低成绩(含优惠分),通常称为该校的投档线。影响招生学校投档线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考生的志愿情况、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

24、今年我省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和照顾政策有哪些?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有可能被录取吗?

  答:今年我省的招生录取优惠加分和照顾降分的政策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奖励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可以加15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20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2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可以加20分。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20分。

  (6)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1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和省内高校体育特长生不能享受以上(4)、(5)、(6)项优惠加分。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8)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一等奖者可以加20分;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二、三等奖者,分别可增加15分、10分。

  第二类:照顾性降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降低10分。

  (3)烈士子女可以降低20分。

  同时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第三类:特殊情况降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1)高校定向就业(不含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2)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和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本科提前批航海类专业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3)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降分投档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为依据)。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依据第三类“特殊情况降分”政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是有可能被录取的。

26、我省今年的投档规则是怎样的?

  答: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投档规则按志愿结构不同分为两种:

  一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一志愿考生录退结束后,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的“非军事院校”志愿、专科提前批中“非定向”志愿和其他批次的“定向”志愿、“民族班”志愿、“预科班”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艺术特长生”志愿、“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

  二是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即首先将同一“专业类”在某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排序顺序出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自动根据程序执行了三个步骤的操作指令。第一步,将填报不同“专业类”的考生分列在不同的“队列”中,计算机依据考生填报某批次第一学校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作为列队的识别标志,同一“队列”的考生,必须有同类可比的“成绩项”,例如本科一批志愿投档时,计算机会按考生填报的本科一批志愿中的第一学校(自上而下顺序)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将考生分成“文史”、“体育(文)”、“理工”、“体育(理)”等四个“队列”;第二步,按高考总分(含优惠分)高低排队,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考生在自己的“队列”中只有唯一的排序序号;第三步,先按考生排序序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考生投档顺序,再依次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物理顺序(志愿表中自上而下顺序)确定学校投档顺序。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和其他批次(专科提前批除外)的“非定向”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

28、已被高校正式录取后,还可以改录到其他高校吗?

答:我省规定: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

29、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答: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考生纸介质档案主要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惠证明材料等。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现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领取经密封盖章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由考生自己带交就读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考部门确定。

31、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线是如何规定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1)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中,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可自主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低分。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未做分省计划的,按高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9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8月1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32、什么是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填报此类高校志愿的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我省招生政策规定,在我省招生的独立学院均安排在本科三批录取。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

  (2)民办高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本科和专科。

  (3)填报了本省独立学院志愿的考生应注意:按志愿投档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生学校进行有效沟通,并按学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有关时限要求为:安排在本科三批(A)录取的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7月29日至30日,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2日至3日上午;安排在本科三批(B)录取的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8月5日至6日,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9日至10日上午。在按考生志愿投档前,任何高校不得提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填报民办高校的考生应注意:各省对民办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安排是不同的,有的安排在本科二批,有的安排在本科三批。我省规定民办本科高校招生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特别要说明的是今年全国有部分独立学院改制成民办本科高校,所以,这些往年在我省本科三批招生的高校,今年调整到了本科二批录取。

44、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答: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等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影响。

  伎俩二:混淆教育形式蒙骗。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教育、助学辅导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试点班、预备班、网络学院等。

  防范提醒:、教育、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等形式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招生骗子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一批院校,只上了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不录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照顾政策外,没有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与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完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即便是招生院校投放到我省的机动计划,也只能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伎俩五:以 “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还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凭借“定向招生”诈骗。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我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志愿投档录取。

  伎俩七:利用所谓假“预科生”进行诈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假“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电子注册和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教育考试院外,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查询渠道查到的录取结果才是真实可靠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3年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省招生问答(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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