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高考招生多元录取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建立与网上录取相适应的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的招生管理机制,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2013
年,学校积极探索 “
基础学科人才 ”
的自主选拔录取模式。
一、招生专业
考生可根据兴趣从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应用物理学(理)、化学(理)、生物技术(理)、工程力学(理)、汉语言文学(文)、历史学(文)、英语(文理兼招)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
2013
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5000
人)的
5% 。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相应学科特长且思想品德良好、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立志在报考的专业学习的全国各中学高中毕业生。
四、推荐方式
中学推荐,推荐人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限定推荐人数。
五、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
(
),按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将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用
A4
纸张打印,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连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直接送交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 “
自主选拔录取 ”
,所有寄送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
六、选拔办法
1
、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2
、初选:
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
3
、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满分
100
分,笔试,考查与专业相关的知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科目: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应用物理学(
物理〈力学、电磁学部分〉)
;化学(化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力学(物理〈力学部分〉、数学);汉语言文学(语文);历史学(历史、英语);英语(英语、语文)。
复试:
满分
100
分,面试,考查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专业学习潜力(报考应用物理学〈实验占
40
分〉、化学〈实验占
50
分〉、生物技术〈实验占
30
分〉和工程力学专业〈实验占
30
分〉的考生还将考查实验动手能力)。
4
、划线原则:
笔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终按专业以综合分(综合分=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适当向中西部省份考生倾斜。候选考生总数不超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
2
倍。
5
、公示: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经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后,报送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6
、考试费:
考试费:
200
元 /
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报考专业。
A
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报考专业予以录取。
类: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的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
八、日程安排
1
、报名截止时间:
2013
年
1
月
6
日,考生可访问
(
http://xmlbm.***/zsb/
)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已顺利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
、考试名单公布时间:
2013
年
1
月
15
日(网上公布参加考试名单,请关注
)。
3
、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考生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开始登陆
(
)下载打印《湖南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准考证》。
4
、考试时间:与考试名单同时公布。
5
、考试结果通知时间:
2013
年
3
月
1
日前,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同时,请候选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招办须分别在中学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
2013
年
8
月底,省级招办公示信息保留至
2013
年底。
3
月
15
日前,候选考生登录
(
)核对信息和下载打印成绩单,未修改者,将按此前报名信息上报。经教育部审核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将公示湖南大学自主选拔候选考生信息,考生可登陆查询。
九、监督机制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试点定位、提高选拔质量、规范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杜绝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湖南大学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申诉。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410082
联系电话:
0731-88823560
(工作时间)
传真:
0731-88823070
监督电话:
0731-88821680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