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师范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肇东师范学校始建于1953年,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现招收三年制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学生。 建校60年来,学校承办过三年制、四年制【普师,特师,学前】中等师范教育和三年制、五年制高等师范专科教育。学校有着丰富的办学经验和历史积淀。学 校先后受到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表彰,荣获“全国红旗学校”“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教学管理先进学校”“全国特教科研先进学校”“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等数十项荣誉。省教育厅授予我校“黑龙江省艺术教育基点校”“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团省委在我校成立“大队辅导员实验班”。学校占地面积 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花园式的校园环境成为了肇东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学校现有教学楼 图书馆楼 实验楼 艺术楼 学生公寓楼 学生餐厅 体育馆 钢琴房 舞蹈室 多媒体教室 语音实验室 电子钢琴室 画室等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经过学校几代人的努力,学校已经成为省内外闻名的现代化中等师范学校。目前,我校正异地建设新校区,占地面积 二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七万平方米。 (详细情况请到肇东师范学校官方网站了解:网址:http://www.***/,欢迎学生和学生家长来校考察) 二、办学特色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教学设施现代,专业特色鲜明,育人途径宽泛,教学质量优异。特别是近几年来,学校对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 备投入、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就业市场拓展等多方面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面对社会需求,塑造“双师型”、“适用型”、“创业型”、“全能型”人才。学校采取 课内课外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实训与顶岗实习相结合等多种有效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知、弹、唱、手、戏、说、写、画、跳、体”等综合专业技能的训练, 确保学生毕业时具备一定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招生录取 1、招收专业(课程设置及毕业去向)学校代码:6413
招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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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课程 |
就业去向 |
备注 |
学前教育 |
1、《学前心理学》 2、《学前教育学》 3、音乐教育(声乐、键盘、舞蹈等) 4、美术教育(儿童画、手工制作等) 5、《幼儿园活动设计》 6、《幼儿卫生保健》 7、《专业技能训练》 8、《幼儿故事》 |
?小学 ?幼儿园 ?幼教机构 ?考取高等师范学院 |
1、学校在教学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类专业课程相互渗透,培养既能胜任学前教育、又能胜任特殊教育的“双师型”人才 。 2、除专业课外,学校还将开设以文科为主的文化知识课。 3、课外还将开设铜管乐、书法、诵读、键盘、舞蹈、手工、声乐、幼儿美术、幼儿双语等课外活动小组。 |
特殊教育 |
1、《心理学》 2、《教育学》 3、《手语》 4、聋校教学法(语文、数学) 5、《特殊教育概论》 6、《医学基础》 7、《聋童教育学》 8、《盲文》 |
?聋校 ?手语翻译 ?康复中心 ?培智学校 ?幼儿园 ?考取高等师范学院 |
2.报名方式: 学校面向全省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在当地学校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由当地学校向各市(县、区)招生部门报送考生相关材料。 报名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全省中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同时每名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体检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入校后统一组织体检和面试。 3.录取方法: 凡符合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和术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网上录取,并到黑龙江省招生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由省招生办统一录 取后,学校给每个录取学生发放盖有肇东师范学校和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学生按《肇东师范学校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持《录 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没有报考我校或已报考我校,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可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2013年初中毕业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名,面试合格后作补录准备。 四、就业保障 学生报到两个学期后,学校将与学生签订“教育培养与推荐就业合同”。学生在我校学满三年将获得国家承认的《肇东师范学校毕业证》(学校盖公章、省教育厅盖 钢印、全国联网可查寻)和由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我校将100%向学校的就业基地和全国各地的县级以上城市幼儿教育机 构、幼儿园推荐就业。国家对学前教育的关注,给我校的毕业生带来广阔的就业空间。学校采取推荐就业和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机制。学生毕业后具备小学、幼儿 园等单位教师招聘录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1.费用收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收学费,城市(地级城市以上)学生按 上级相关政策和当地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文件收取学费,城市学生资助比例按城市入校学生总数的10%确定免学费。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农村(含县镇)学生: 免收学费(全部学费由国家承担),收取公寓费800元/年,公寓备品500元/三年,书费1000元/(三年多退少补),保险费150元/三年,运动服费150元/三年,备品押金费200元/三年,合计2800元。 *城市(地级城市以上)学生: 学前教育专业:3000/年、特殊教育专业:3500/年,其它收费项目和标准同农村(含县镇)相同,根据国家政策,按在校城市学生总数的10%确定免学费政策。 (注:家住肇东市内的学生可通校,免收公寓费和公寓备品费) 2.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学生入学后,在校全日制上课的学生享受助学金比例按15%确定,黑龙江11个户籍为特困地区,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龙江县、泰康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 3、农村(含县镇)和城市(地级城市以上)户口的确认:按学生入学时户口首页户籍性质信息确认。 4、高等学历教育: :东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站设在我校,学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报名、辅导、参加全国,被录取后,在我校进行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东北师范大学或哈尔滨师范大学专、本科毕业证,毕业率100%(学历证书可在全国高等教育网上查询)。 对口升学:学生毕业前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对口升学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上一级高等院校学习,毕业后为第一学历。 注:1、近几年来,经我校统一辅导参加并被东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录取的学生,录取率92 %以上。 2、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学制二年半,学费1800元/年。 3、各地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社会人员可到我校报考东北师范大学或哈尔滨师范大学专、本科学历。 4、肇东市城镇户口的学生可通校,免收公寓费和公寓备品费。 招生咨询电话: 王广波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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