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国家级重点学校)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是面向全省招生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承担多项办学职能,是伊春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伊春市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伊春市再就业培训基地。学校自1958年建校以来培养了二万多名医疗卫生人员。学校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以质量求发展,打造专业品牌、强化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全省十三所卫校三次“专业统考”中曾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好成绩。2011年我校代表黑龙江省参加全国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技能大赛,分别荣获一等奖、二等奖。2012年我校参加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技能大赛再次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好成绩。
师资力量雄厚:全校共有专任教师8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9人,高级讲师64人,讲师 15 人。
教学设备先进:教室全部是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具有装备精良的各类专业实验室、标准化语音室、微机室、图书馆、附属医院。学校与省内各大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基地。
育人环境优良: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园环境幽雅安全。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生活条件温馨舒适。教室宽敞明亮,学习条件优越。食堂成本经营,饭菜质优价廉。
就业、升学率高:学校同省内外多家医院和就业指导部门签订了用人协议,深圳、北京、上海、浙江、辽宁、山东、黑龙江等地医院成为学生的实习、就业基地。护理专业实行定向培养,学校伊春市五家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择优录用,安置就业。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入学后直接与北京北口义齿有限公司、深圳金悠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爵冠义齿有限公司、伊春致远齿业有限公司、伊春三好齿业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合同,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第三年带薪实习,毕业后用人单位安排就业,待遇优厚。学校与佳木斯大学,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院校建立了长期联合办学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高等医学院校专、本科。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直接升入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习,升学比例可达95%,对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保送升入高等医学院校学习。
助学补贴待遇:农村、林业局的学生全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免学费。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及华夏基金2000元待遇,学校还建立了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毕业待遇:由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颁发普通中专毕业证书,省教育厅进行上网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和干部身份,毕业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1、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地中学或招生办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省招生办择优录取。2、未参加升中专考试的学生可持:(1)2013年初中毕业证原件。(2)2013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3)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具备以上条件的学生亦可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伊春卫生学校2012年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6834
层 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收费标准 元/年 | 备 注 |
普 通 中 专 | 1 | 护 理 | 3 | 2880元 | 省重点专业 (定向招生) |
2 | 口腔修复工艺 | 3 | 2880元 | 省重点专业 (订单培养) |
3 | 农村医学 | 3 | 2880元 | 农村医学专业国家允许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定向招生)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2880元 |
5 | 药 剂 | 3 | 2880元 |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复兴路3号 邮编:153000
招生办电话:0458―3668100 传真:0458―3668200
联系人:张彬: 万继东:
原标题:2013年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