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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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8日15:24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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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符合黑龙江省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报名:
(1)报考A、B类考生必须是2013年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只包括2010届以后毕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外语只限英语、俄语)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且有两个科目成绩达到B等级及以上。
(2)报考C类考生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包括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180名,分为A、B、C三个类别,包括40个专业及方向,在我院网站(http://www.***.cn)公布。
类别 | 顺序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合计 |
A类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580 |
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5 |
3 | 工程监理 | 10 |
4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20 |
5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通风空调与制冷方向) | 20 |
6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方向) | 20 |
7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0 |
8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40 |
9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气消防及设备安装方向) | 40 |
10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40 |
11 | 建筑设计技术 | 10 |
12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30 |
13 | 市政工程技术 | 60 |
14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0 |
15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40 |
16 | 材料工程技术 | 45 |
17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5 |
18 | 数控技术 | 10 |
1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5 |
B类 | 20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5 | 380 |
21 |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 5 |
22 | 网络施工与管理 | 5 |
2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24 | 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 | 10 |
25 | 园林技术 | 10 |
26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0 |
27 | 室内设计技术(陈设艺术设计方向) | 15 |
28 | 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方向) | 15 |
29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15 |
30 | 建筑经济管理 | 50 |
31 | 市场营销(建筑市场营销方向) | 30 |
32 | 物流管理(物资管理方向) | 30 |
33 | 建筑工程管理 | 30 |
34 | 工程造价(建筑安装方向) | 15 |
35 | 工程造价(土建装饰方向) | 25 |
36 | 物业管理 | 25 |
37 | 旅游管理 | 10 |
38 | 酒店管理 | 10 |
39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方向) | 5 |
C类 | 40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15 | 220 |
41 |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 15 |
42 | 网络施工与管理 | 15 |
43 | 会计(建筑财务会计方向) | 10 |
44 | 旅游管理 | 70 |
45 | 酒店管理 | 70 |
46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方向) | 25 |
合计 | 1180 |
注:1、考生不得跨类别兼报专业,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与泰国易三仓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在本校完成相应学分后,可免试到易三仓大学相应专业读取本科文凭,并有机会到欧美相关院校继续深造,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
1、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 网上预报名,网址: 。
2、按省招办规定,网上预报名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5日—12日在当地招生办现场报名,且填报我院志愿,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办负责审定。
5、考生本人须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网址填报专业志愿和技能专长项目,具体时间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6、考生本人须在2013年4月10日—12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2、报考A、B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思辨能力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20分,考试分为A类综合(数学30分、外语30分、物理30分、化学30分)、B类综合(数学40分、外语40分、历史20分、地理20分); 思辨能力考试满分60分;技能专长测试满分为120分。
报考C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20分(数学40分、外语40分、语文40分),外语仅限英语、俄语;计算机技能考试满分60分;技能专长测试满分为120分。
3、报考A、B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大纲》,报考C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黑龙江省对口升学文化课考试大纲》;思辨能力考试大纲、计算机技能考试大纲及技能专长测试大纲参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4、考试日程及内容:(考试时间以省招办规定时间为准)
考(测)试内容 | 考(测)试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测)试形式 | 分值 |
文化课综合 (A、B、C类考生) | 2013年4月13日 9:00——11:00 | 120分钟 | 笔试 | 120 |
思辨能力 (A、B类考生) | 2013年4月13日 14:00——15:30 | 90分钟 | 笔试 | 60 |
计算机技能 (C类考生) | 2013年4月13日 14:00——15:30 | 90分钟 | 笔试 |
技能专长测试 (A、B、C类考生) | 2013年4月14日 8:00——12:00 | 按实测要求 | 测试 | 120 |
2013年4月14日 13:00——17:00 |
5、考(测)试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6、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阅卷、核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末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的60%即72分为控制线;参加省、市(地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的文体比赛,取得省、市(地区)单项比赛前8名或省、市(地区)团体比赛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综合考试控制线为60分(考生本人需提供参赛秩序册、成绩单原件),成绩达到控制线及以上者方有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5、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5915000 8591570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cn
电子信箱: hjzyzsb@***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对面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对面即是。
八、本办法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原标题:2013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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