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性质、办学特色
我校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以“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为办学定位,经过三十年多年的办学,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二、招生计划4400人,增加100人
2013年我校计划招生4400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4200人(文史类1196,其中省内1014,省外182;理工类2764,其中省内2438,省外284),高职(专科)招生200人,本科招生总数比去年增加了100人,增幅达2.3%。
三、新增招生专业
为了更好地服务安徽省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校今年新增了秘书学、酒店管理2个本科专业,这样我校可以招生的本科专业达51个。
四、招生专业名称调整
原专业名称 | 现专业名称 | 备注说明 |
对外汉语 | 汉语国际教育 | 根据教育部教高[2012]9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我校部分专业名称进行了调整。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设计(环艺、装饰方向) | 环境设计 |
工业设计(艺术类) | 产品设计 |
会展技术与艺术 | 艺术与科技 |
五、院校报考代码单列
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2013年我校在安徽省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仍然单列,其中普通专业院校报考代码为2527,中外合作培养专业院校报考代码为2528。
六、招生省份
2013年我校将面向天津市、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安徽、内蒙古自治区、辽宁、重庆市20个省、市和自治区招生(新增重庆市)。
七、辅修专业和双专业(双学位)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复合型人才,根据《安徽省高校(部分)联盟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和双学位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我校开设部分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和双专业(双学位)。辅修课程由各专业骨干教师任教。申请者须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且主修专业与双专业相同的主干课程门数不超过3门。在学生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如该生系统修完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将由我校颁发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合肥学院辅修专业证书》/《合肥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对于修读双专业的同学,如已获得主修专业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合肥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将由我校向其颁发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合肥学院第二学位证书》。
八、第二校园经历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国内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我校自2013年起试行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符合我校院行政〔2013〕70号文件规定的本科生,在进入大二、大三学习前,可以根据学校安排申请到国内相关高校优势学科学习半年或一年,学习期间学费互免,学分互认。第二校园经历的选派程序将根据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和心理测试的结果进行择优录取。选派学生在毕业时将会单独审核访学期间的成绩,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将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将颁发学位证书,对方高校颁发“第二校园经历证书”。
原标题:2013年合肥学院招生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