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已获得中学推荐的江浙沪学生无需再报名参加“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
一、选拔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招生专业以文、理相关的基础和应用学科为主。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下列学科比赛并在总决赛中获奖的,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获奖者;(3)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A、中学推荐生: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12年12月19-2013年1月7日。
、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3年1月7日(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2月19日-2013年1月7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招生办公室200062。
江、浙、沪自荐考生如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请同时报名“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
四、审核
A、中学推荐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13年2月23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
五、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试费壹佰元(¥100),中学推荐生和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013年1月31日前利用网上支付方式支付(请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
成功付费后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18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六、测试安排
时间:2013年2月23日一天;
科目:文科(语文、数学);理科(数学、英语);
考点:我校将在多地设立考点,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自由选择考点。
七、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我校按照学生文化测试成绩,按中学推荐和自荐考生不同,分文理科目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学生名单。获得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需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我校即予以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有另外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学校还另划定获得申请参加“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江浙沪学生有资格申请参加“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合格者将获得免费师范生自选拔录取资格。
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名单(即A档)我校将在3月底前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实施过程中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公平、结果公示。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方案的实施。监督电话:021—54344651。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1—62232212。
2、本方案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为贯彻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关于“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意见,围绕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政策目标,我校决定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一批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免费师范专业就读。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且经综合评价证明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三地高中毕业生。
已获得中学推荐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学生无需再报名本方案。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收专业为实行免费教育的普通类师范专业,终获得我校免费师范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不超过150人。
序号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序号 |
招生专业 |
科类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理兼招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限招理科 |
2 |
英语 |
文理兼招 |
9 |
教育技术学 |
限招理科 |
3 |
历史学 |
限招文科 |
10 |
生物科学 |
限招理科 |
4 |
思想政治教育 |
限招文科 |
11 |
物理学 |
限招理科 |
5 |
言语听觉科学 |
文理兼招 |
12 |
心理学 |
限招理科 |
6 |
学前教育 |
文理兼招 |
13 |
化学 |
限招理科 |
7 |
特殊教育 |
文理兼招 |
14 |
地理科学 |
限招理科 |
三、选拔办法与程序
采取直荐和自荐两种选拔方法,所有学生都须参加“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
(一)直荐:
由部分江、浙、沪中学校长直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直接进入“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直荐学生应提交能够反映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直荐表、申请信、高中阶段成绩(学校盖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等。
经材料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
(二)自荐:
1、自愿报名
考生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于
报名考试费壹佰元请于
我校组织文化测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理科(数学、英语);测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文化测试成绩划定申请资格线,文化测试成绩达到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可获得申请参加“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资格,成绩将于3月初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2、资格申请
文化测试合格的学生,应提交能够反映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信、高中阶段成绩(学校盖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已完成)复印件、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等,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将上述材料快递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
本校组织专家,依据“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总体要求和专业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获得参加“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资格。
获得参加活动资格人数将控制在计划名额的2倍以内,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获得活动资格考生名单。
四、“未来优秀教师日”活动
获得活动资格学生将参加本校组织的公开演讲、专家面谈、心理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等。学校以公开演讲和专家面谈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表现,终确定入围名单。
五、录取原则
入围者须与我校签订承诺协议书。相关名单我校将在3月底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我校根据各省入围文理科人数,确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须按此计划填报志愿。
获得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愿意调剂专业,我校即予以录取。
六、其他
1、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本方案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网址www.zsb.ec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