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 1951 年 10 月,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 “211 工程 ” 、“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坐落于上海市。

学校秉承“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坚持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 ” 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培养创新型人才、提升创新能力为中心,积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国际化进程,努力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文理科并重,涵盖哲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教师教育是学校的特色优势,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663 号)和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00 号)。

2013年学校继续面向香港地区招收免试生,欢迎香港优秀学子报考。

一、报考条件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参加 2013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或参加 2013 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且愿意按照内地高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拟面向香港免试招收本科生 20 人,具体专业和人数、收费标准、报考附加要求见下表: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

报考附加要求

汉语言文学

本科

四年

2

中国语文 4 级及以上

旅游管理

本科

四年

2


英语

本科

四年

2

英语 4 级及以上

社会学类

本科

四年

2


地理科学

本科

四年

2


经济学

本科

四年

2


心理学

本科

四年

2


汉语国际教育

本科

四年

2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四年

2


学前教育

本科

四年

2


费用标准:香港免试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一般学费每学年 5000 元人民币;住宿费每年公寓 1200 — 1500 元,普通宿舍 800 — 1200 元。

三、录取低要求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 3 、 3 、 2 、 2 ”,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 3 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 2 级。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划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

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 E ”级及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 E ”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 E ”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 E ”级。

四、其他事宜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被内地招生院校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五、联系学校

学校网址:www.***.cn

学校招生网址: www.zsb.***.cn

招生办咨询电话: 021-62232212 ,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 zsb@***.cn ,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3663 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0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