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3]1号)文件和2013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逐步扩大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院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设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分院))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分院))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科)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院办室、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部、各系(分院))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前校园宣传;考录期间现场摄像;负责校内及校外网络、报纸等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240人,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类别 | 学制(年) | 招生对象 | 计划(人) | 测试内容 | 学(元/年) |
1 | 食品类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 | 40 |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2 | 航海技术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只招男生) | 40 |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3 | 轮机工程技术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只招男生) | 40 |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4 | 海事管理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 | 30 |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5 | 船舶工程技术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
| 30 | 文化水平考 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6 | 路政管理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 | 20 | 文化水平考 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不限 | 3 | 高中及同等学力 | 40 | 文化水平考 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000 |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考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其他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二专业参照本意见和海事局行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五、填报志愿办法
1、 填报志愿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3年4月 23日—25日,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902(工商银行),7100403(建设银行),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考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3、已确认填报志愿的考生于
①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银行缴费收据。
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 内 容 |
填报志愿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
缴费 | 考生到河北省内工商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领取缴费收据 | |
核实会考成绩 | 学院核实会考成绩 | |
公示免考名单 | 在学院单招网公示文化考试免考名单 | |
14:00—18:00 | 领取准考证 | 考生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西院)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
考试、面试 | 考生参加考试、面试(在西院) | |
公布成绩 | 学院登统核实公布成绩 | |
公布录取名单 |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
邮寄通知书 |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
七、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①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180分,每科分值均为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对于高中考生,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160分记;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之前予以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6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免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对于中职考生,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由国家教育部或国家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国家技能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中之一的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入学。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省
内由河北省教育厅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者,酌情加分,如获奖多项,加分取高项加分,加分不累加。具体加分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50分;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40分;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符合上述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及加分,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4.考试安排(以公布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
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
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
3、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专业之间计划不调整,不降低标准录取,各专业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6、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
9、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10、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
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
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
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我院及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学院招生办(在西院学生处)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0311-87668163 0311-87668086 0311-85323896
传真0311-87668278
联系人: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323865
学院网址:
说明: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我院网站发布为准。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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