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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07日06:50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确保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7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基本情况: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09年,是全国早开办的职业学校之一,是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位列国家高职职业教育第一方阵。是“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化工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河北省化工制药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有7个系部,47个专业,在校生1万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六条 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人数

学费

化学与环境

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

3

40

5000

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方向)

3

30

5000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3

30

5000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30

5000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3

40

5000

工业分析与检验

3

40

50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

40

5000

制药工程系

生物化工工艺

3

50

5000

生化制药技术

3

50

5000

化学制药技术

3

50

5000

中药制药技术

3

50

5000

食品生物技术

3

50

5000

机电工程系

化工设备与机械

3

50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0

5000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30

5000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3

20

5000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0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0

5000

软件技术

3

20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30

5000

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

3

20

5000

经济管理系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30

5000

营销与策划

3

30

5000

连锁经营管理

3

20

5000

连锁经营管理(医药连锁方向)

3

20

5000

合 计

900

 

 

 

第五章 报考办法

第七条 填报志愿时间为:2013年4月23-25日

第八条 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六章 交费

第九条 交费方式: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交费。

1.首选交费方式(无手续费):建设银行代收费。学校委托建设银行代收考务费,代收费代码为:7100410。交费时,先向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说明交纳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务费,然后将我校收费代码(7100410)和考生本人的14位高考考生号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即可交纳考务费。

2.备选交费方式(可能产生手续费):银行电汇交费。如果考生所在地没有建设银行储蓄网点,可以选择任何一家银行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向我院交费。电汇时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两项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否则学校无法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我校开户名称及账号:

户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6666

第十条 交费时间及金额

交费时间: 2013年 4月 28日-29日期间

交费金额:150元/人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1.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费的考生,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考生号,以备学校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2.采用建行代收费方式的考生,请向银行索取加盖有银行现金收讫章的收据,妥善保管。

3.学校咨询电话:0311-85110111 85110222 85110036

建设银行咨询、投诉电话:0311-85060154

第七章 准考证的发放

第十二条 成功完成交费的考生于 5月 10日08:3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办公楼203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银行交费收据。

第八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5月11日

上午

文化基础考试

具有免考资格考生除外

5月11日

下午

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考生人数

适当缩短或延长

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

考试全部安排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内容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考试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门课程中的2门组成。每门课程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免考政策:考生任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高中会考成绩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取得相应科目的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5)加分:考生如已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考试总成绩之外获得加分。加分规则如下: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加20分;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加30分。

(6)免试入学: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者,可以免试直接入学。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仪修养、个人特长等。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可3个等级,对应分值为:优(100分)、良(90分)、可(80分)。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时间:每名考生测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

(4)免考政策:考生任意一项特长(演讲、文学、体育或艺术特长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可以取得综合素质测试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3.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

系别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化学与环境

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

数学、化学

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方向)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工业分析与检验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制药工程系

生物化工工艺

生化制药技术

化学制药技术

中药制药技术

食品生物技术

机电工程系

化工设备与机械

数学、物理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学、英语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

动漫设计与制作

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

经济管理系

药品经营与管理

数学、语文

营销与策划

连锁经营管理

连锁经营管理(医药连锁方向)

 

第九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1)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若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2.专业调剂

(1)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均可调剂。

(2)如有缺额计划,参加我校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内书面申请调剂到计划缺额专业。

3.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学籍管理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不允许申请转学。

第十八条 毕业生待遇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成绩、加分照顾等证明材料原件。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26

联系电话:0311-85110111,85110222,85110036(兼传真)

电子邮箱:hyxyzsjyc@***

学校网址:www.***

 


原标题:2013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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