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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大学关于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12月06日09:47  湖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有关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完成者

学院送交材料

9月22日前

个人申请

1.学位申请人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生服务系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服务>)提出答辩申请,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部分在系统中还未填写开题申请的学位申请人,请先在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及开题结果录入,所在学院分别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提出答辩申请,具体操作可查阅附件10);

2.学位申请人填写《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以下简称“《学位申请书》”);

3.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书》,并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申请人、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9月26日前

学院审核

1.学院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2.学院审核系统中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人数无误后确认。

3.学院集中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9月29日前

研究生院审核

1.学籍办审核学位申请人学籍情况;

2.培养办、专业学位办、思政办审核课程成绩、已修学分以及学费缴纳情况;

3.学位办审查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抽查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全国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等;

4.关闭“学生服务系统”中的答辩申请功能。

研究生院学籍办、培养办、专业学位办、学位办


9月30日

公布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人员名单

研究生院使用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并公布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人员名单。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场参加。

学位办、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0月14日前

送审“双盲评阅”论文

1.学院送交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参加“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2.学位办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上述学位论文;

3.学位办送审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1.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2.参加“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全日制一式两份、非全日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11月14日前

1.学位论文评阅

1.学院领取《湖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人员审批表》、《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2.学院聘请同行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论文评阅通过人员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1.《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硕士:全日制2份,非全日制3份)

2.《湖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

3.论文答辩表决票
4.《论文答辩记录和学位授予决议》

2.学位论文答辩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集中领取《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和学位授予决议》;

5.各学院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1月20日前

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送交归档的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及电子版

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学位论文定稿的纸质版及其电子版(pdf格式论文全文和word格式论文正文部分)

11月25日前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1.学位办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

2.学位办按照《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点击查看详细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12月2日前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按照《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议,表决通过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评选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2.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服务)”,按时完成学位授予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务必做到准确无误;并在系统中生成下载并打印《学位评定、审核一览表》。

3.各学院向学位办报送学位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及分委会评定等基本情况报告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1.《学位评定、审核一览表》(“学位申请、授予信息采集系统”中生成下载)

2.《湖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通知附件中下载)

3.学位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及分委会评定等基本情况报告

12月6日前

报送学位档案材料

学院报送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学位评定等档案材料

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按照《学院报送学位工作材料清单》(附件下载)整理汇总后交学位办(请各学院将所交材料按学生学号由小到大升序排序

12月12日(暂定)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办


1月6日前

归档学位档案

整理学位获得者学位档案并完成归档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办


学位获得者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领取学位证书

学位获得者登录“学生服务系统”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补充、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并确认(该信息为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确认后学位获得者对本人信息负责)。

学位获得者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学位获得者、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按照《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关于修订授予博士学位的科研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决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在学位论文答辩后进行(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请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有关学院,按照以上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3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决定,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必须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其他事项

1、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已于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开题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4)。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从今年开始需要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申请学位并完成答辩和学位授予。请本人于9月28日—29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本科学历证、学士学位证、外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通过完成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3、所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向所在学院提交2张个人证件照片,照片为小2寸(3.3*4.8cm)蓝底彩色照片。

4、学位获得者提交检测和存档的学位论文纸质版须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附件1)及《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装订要求》(附件2)的有关规定撰写、排版及装订。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要保持一致,电子版需按照“学院代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学号_作者姓名”格式命名(“学院代码、专业代码”见附件5)。

5、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学位申请人员必须登录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有关信息,该信息为打印学位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确认后学位获得者对本人信息负责。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会议务必在12月2日前召开,同时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服务)”,录入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有关信息,并交学位工作总结报告

7、学位申请人所提交后纸质论文,请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务必在授权页签名。
8、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学位论文评阅书2012年已进行修订,请各学院通知学位申请者务必使用新修订的学位论文评阅书。

9、学位申请人在装订论文时请下载使用新的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附件11),本人及导师签字。

附件:1、《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点击下载)

2、《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装订要求》(点击下载)

3、《湖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点击下载)

4、开题报告格式(点击下载)

5、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列表(点击下载)

6、博士学位申请书(点击下载)、硕士学位申请书(点击下载

7、学院报送学位工作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8、湖北大学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阅书(点击下载)

9、湖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人员审批表(点击下载
10、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帮助文档点击打开

11、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点击下载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原标题:2013年湖北大学关于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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