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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关于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05月06日09:08  成都市高级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专业(项目)组:

    在学院转发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教育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5号)》川教函〔2013〕216号的通知中,学校领导重要批示, 要求国示办、各专业项目建设小组,仔细研读“通知”文件精神,尽快逐项落实文件要求。
    根据学校领导批示,国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要求项目办、各专业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后期国示项目建设工作,按迎检要求内容,完善各项建设资料,撰写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总结报告,系统总结和提炼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专题网站建设,将建设成果和相关资料不定期上传至网站进行展示和宣传,为国示项目建设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为此将各专业(项目)组近期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国示建设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教职成厅函〔2013〕5号和〔2013〕216号文件精神。
   2.根据省厅进一步加强国示校专题网站建设的要求和学校4月18日发布的关于上传建设成果和建设动态新闻报道的通知精神,请各专业拟定上传资料成果于5月31日前报项目办,由项目办审定后统一上传。
   3.各专业(项目)组认真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自查,完善终期验收的总结报告和PPT。
   4.系统总结建设成果 ,撰写典型案例,于2013.5.31日前报项目办。
   5.各专业认真梳理国示项目从建设至今的经费使用状况,尤其是中央资金、硬件采买(附清单)、师资培训费用的统计,并于2013.5.31日前到项目办登记核实。
   6.各专业(项目)组根据3月27日省厅督查小组专家的意见,将定稿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和实施性教学计划于2013.5.31日前报项目办。
   7.根据学院财务处梳理的国示项目建设补充资料名细表,请各专业认真对照项目,将补充的资料于2013.5.31日前交项目办。
   8.为促进国示项目后冲刺阶段的工作建设,由学校国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由学校领导参加的项目办与专业对接见面会,进一步推进各专业国示项目建设,帮助各专业解决困难,为专业建设出力献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国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原标题:2013年关于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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