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单独招生联合测试章程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国家、自治区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2013年将按照“统一报名、联合测试、统一评卷、资源共享、统一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工作,经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并符合各院校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中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单独招生的专业及人数,请登录学院的招生网站查看。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1.网上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免试生资格审查
3.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打印的《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1份;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考生本人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④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
(二) 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改卷。
(三)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将在南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三地四校设置考点,考生需到指定的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五、面试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个别专业需要面试(详见各校招生专业说明),具体面试政策和相关事项,请点击相关院校网站查询。
六、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
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高中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三)成绩查询
(四) 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2)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七、录取
(一) 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所院校志愿和六所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档案投出后,各个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院校或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院校或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院校或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二)预录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的预录考生名单,并在各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自动放弃
参加单独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预录取的院校,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四)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各校单独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各院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五)正式录取
在5月10日前,各院校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各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重要提示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注 意 事 项 |
3月10-- | 申请报名 | 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 |
现场确认 | 考生交验材料,领准考证, | |
综合素质测试 | 考点(南宁、柳州、桂林),20日下午14:00—16:00 | |
成绩查询 | 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 | |
公示预录名单 | 各院校招生信息网 | |
公布录取名单 | 各院校招生信息网 | |
寄录取通知书 |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 |
9月 | 新生报到 | 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
九、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 | 地址 | 电话 | 网址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鹏飞路15号 | 0771-3151595 | http://www.*** |
十、投诉受理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160065
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单独对口招生
联合测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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