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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08日18:55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于拥有2200多年悠久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福建省福州市,是第八届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是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授予的中国通信网络运维南方培训基地,是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移动通信和物联网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州市平安校园、文明学校。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教授治学,坚持“根植社会、服务社会、文化立校、特色强校”办学理念,以TMT(Technology, Media, Telecom)行业为背景,重点建设和发展与下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紧密关联的电子信息、土建、财经和传媒等四大类专业群。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先后与国脉科技、青禄集团、冠捷电子、中国水利水电十六局等82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开展“四个共同”——共同调研人才需求,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师资团队,开展双基双挂;共同开展课程改革,开发课程,编写教材;共同建设实验室,指导学生实践,取得显著成效。现已建成一批院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综合试验改革项目、省级工程中心,获得多个国家技能竞赛奖项,数十个省级技能竞赛和行业技能竞赛奖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
1 、学院全称: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73)
2 、层次:专科
3 、教学地点: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发挥省级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
2 、基本原则
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并实施“招考分离”。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及招生监察组、命题组、测评组、后勤保障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和有关系的处、室(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执行和监督、检查。
2 、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考生资格确定、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具体工作。
3 、命题组和考官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综合测试的命题、出卷及考核、评定等相关工作。
 4、招生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对招生过程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及提供保障,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检查、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四、招生专业、科类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收费保准(元/学年)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文史、理工、
中职
 
30
 
8500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液晶显示与光电技术、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三年 文史、理工、中职、在职不限 35 8500
通信类1(含移动通信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 三年 文史、理工、中职、在职不限 40 8500
通信类2(含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三年 文史、理工、中职、在职不限 40 8500
土建施工类(建筑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 三年 文史、理工、中职、在职不限 50 8500
工程管理类(含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三年 文史、理工、
中职
30 8500
会计与审计 三年 文史、理工、
中职
50 7500
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广告经营与管理) 三年 文史、理工、中职、在职不限 35 75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文史、理工、
中职
30 9000
 
五、报考条件
1 、具备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并取得考生号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
2 、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报考条件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美术方面专长。
六、报名、志愿填报和资格确认
1 、报名方式: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1)已报名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于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手续,然后再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
2 、考生参加考试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资格认证时间截止3月22日下午17:00。
3 、考生来校资格确认和参加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自理。
七、体检
必须参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考试形式、内容及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需进行综合测试。
1 、考试形式
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总分300分 。
面试:采取问答的形式,部分300分。
2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主要考核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综合。
3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预定于3月23日,考试地点定于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91—22850699。如有报考人数较多的地市,学院将在当地设置分考场。
九、外语语种要求
学院除公共事业大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语种要求不限。
十、录取
1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如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2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凡被学院单独招生试点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将不得参加中职推免、2013年全省统一高考,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2013年全省统一高考。
十一、新生入学
被我院单招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根据学院报到通知要求提前到学院办理缴交学费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二条、学生待遇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十三、其它
1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注册入学试点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院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 附则
1 、本章程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 、招生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老师:官老师 陈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591—22850699、88009855、83503667
学校网址: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原标题:2013年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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