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医 科 大 学
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医学科学研究、教学和临床工作的能力,在医学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取得创新性成果的高级医药卫生专业人才。
二、学习年限:三至四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格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45岁(1968年9年1日以后出生);
3、学位要求: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含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以下简称“硕士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者(即2007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中级职称;
3)取得所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4)具备以下一项要求:①近三年在国内核心刊物(CSCD扩展库收录的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两篇;②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前二);③获地、厅级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5)备注栏标注“只招收硕士学位人员”的研究方向,谢绝硕士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4、专业要求: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代码1002)各专业者,其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限定为基础医学(代码1001)、临床医学(代码1002)范围内的学科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13年3月20日-4月10日,登陆博士网上报名系统(3月20日开通),进行网上报名;4月10日前考生可进行报名信息修改; 4月13日-14日可查询审核是否通过;4月16日前审核未通过者可按要求进行补充修改,审核通过者可打印报名信息表。
2、现场报名: 2013年5月4日(周六)上午9:00—11:00,在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进行现场报名。
请按《福建医科大学201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报考资格。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所有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在有封口的档案袋中,将该清单贴在其封面上(现场报名时需交验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证明)。
提交材料清单.doc(点击下载)(请不要对本清单进行编辑、修改)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与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3年5月4日-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地点安排在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
2、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三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3)体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供综合性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4)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包括自然辩证法及科学社会主义)和两门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医学统计学、医学免疫学)。
六、招生规模: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66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参考书目: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我办不售卖参考书及历年试卷。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待遇:报考期间费用由考生自理;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请及时浏览福建医科大学网站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1-22862107。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原标题:2013年福建医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