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其溯源早的前身校为创办于1866年的中国近代官办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福建船政学堂,曾培养出如严复、詹天佑、邓世昌、陈季同、萨镇冰等众多的仁人志士和民族英雄;是福建省第一所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院校,今年是第五年连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学费标准
1. 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866)
2. 办学性质:公办
3. 层次:大专
4. 学制:三年
5. 学院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排下
6.学费:6000元/年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确保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中高职衔接,有助于体现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
2. 招生原则: 坚持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纪检监察、有关招生职能部门组成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 建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办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日常招生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技术性问题的实施办法。
3. 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职业倾向(技能)测试专家组,成员由有关专家和教学系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 招生专业、科类及计划见附件1。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和治安处罚的记录;高中或中职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价在合格及以上。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2013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其中,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营销与策划”和“商务英语”四个专业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男身高168cm及以上,女身高158cm及以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上四个专业的考生,进行职业倾向测试时要测量身高)。
2.中职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参加福建省高职单考报名,且取得2013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②同时满足附件2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③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学业成绩应在年级名列前50%以内;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学业成绩应在年级名列前40%以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学业成绩应在年级名列前30%以内。
④尚未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手续;补报名取得考生号后方可报考我院。
3.符合下面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三等奖及以上者。(符合免试资格的中职考生报名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时优先录取获奖等级高的考生)
符合免试资格的中职毕业生,也要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报名,并于3月18日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办现场确认免试资格。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 考试科目、分数构成
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中职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直接进入职业技能测试。
1.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不同科目的考试;每科150分,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第一志愿报考“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化学;
第一志愿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2. 职业倾向(技能)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职业倾向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
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营销与策划”、“商务英语”专业的,在进行职业倾向测试时,还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及报考条件所规定的身高要求。
测试形式:面试。
(2)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见 附件2。
(3)测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由3—5位考评人员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确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院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3. 职业倾向(技能)测试分值
(1)普通高中考生:200分;
(2)中职考生:200分。
第九条 招生程序
1. 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附件1: 招生专业、科类及计划”所列的科类、专业填报专业志愿。
①普通高中考生:
多可填报相应科类的6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愿意调剂;文、理科不能跨科类填报。
②中职考生:
除以下专业外,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整形技术两个专业可兼报;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与维修方向)、船舶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方向)两个专业可兼报。考生须认真查看我院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填报志愿要求、考试科目及录取规则等内容。
2. 缴费
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8时至17日23时登陆我院网站(www.***.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银联卡要开通网上银行,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普通高中考生,报名考试费105元/生;中职考生,报名和职业技能测试费共105元/生。
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上线者,在参加职业倾向测试时,每人还须交纳80元的职业倾向测试费(于测试当天现场缴纳)。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3月19日8时至20日23时登陆我院网站(www.***.cn)打印准考证。
4. 文化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考试,按照《2013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2)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3日。
地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5. 职业倾向(技能)测试
(1)参加职业倾向(技能)测试的对象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文化考试的总成绩加上获奖证书加分(具体标准参见“第十条 加分规定”)计算总分;分别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职业倾向测试的考生名单;文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未达到180分)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职业倾向测试。
中职考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直接进入职业技能测试。
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应届中职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提交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须提交《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参见附件3)。
(2)职业倾向(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普通高中考生职业倾向测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
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
职业倾向(技能)测试地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条 加分规定
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获得加分(须在文化考试当天到学院指定的地点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受理):
(1)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级别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者,省级加30分、地市级加20分。
(2)高中阶段在地市及以上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者,按以下规定加分:
①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2分;对于按名次颁奖的赛事: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28分,第三名26分,第四名加24分,第五名加23分,第六名加22分。
②省级竞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7分,三等奖加15分;对于按名次颁奖的赛事: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9分,第三名加18分,第四名加17分,第五名加16分,第六名加15分。
③地市级竞赛: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对于按名次颁奖的赛事: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4分,第三名加13分,第四名加12分,第五名加11分,第六名加10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中职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普通高中考生的总分,由文化考试成绩、获奖证书的加分、职业倾向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总分。
3.高中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考语文和化学),或第一志愿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语文和英语),或第一志愿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营销与策划”专业的(考语文和数学),对第一志愿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第二志愿至第六志愿为平行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按“专业级差”录取(设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分数级差3分,第二志愿至第六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职业倾向测试分数高的考生或在中学学习期间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中职考生:根据报考志愿顺序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普通高中考生在职业倾向测试环节不及格(未达到120分)者不予录取。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如各专业的生源不均衡,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7.录取结果及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凡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二条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三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 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福建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
学校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全过程并实施监督;学校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91—87244077(监审处)
第十五条、咨询方式
招生办联系人:赵老师 阮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第十六条、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 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1:招生专业、科类及计划
附件2:中职类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及办法
附件3: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中职考生用)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招生专业、科类及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 | 科类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01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3 | 理科 | 20 | 6000 | 招收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 |
02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3 | 理科 | 20 | 6000 | |
03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理科 | 10 | 6000 | |
04 | 安全技术管理 | 3 | 理科 | 20 | 6000 | |
05 | 工程监理 | 3 | 理科 | 10 | 6000 | |
0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理科 | 10 | 6000 | |
07 | 嵌入式系统工程 | 3 | 理科 | 20 | 6000 | |
08 | 管道工程技术 | 3 | 理科 | 10 | 6000 | |
09 | 新能源应用技术 | 3 | 理科 | 20 | 6000 | |
10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3 | 理科 | 8 | 6000 | |
1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理科 | 10 | 6000 | |
12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3 | 理科 | 15 | 6000 | |
13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与维修方向) | 3 | 理科 | 5 | 6000 | |
14 | 船舶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方向) | 3 | 理科 | 5 | 6000 | |
15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3 | 理科 | 15 | 6000 | |
1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理科 | 10 | 6000 | |
17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3 | 理科 | 10 | 6000 | |
18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理科 | 10 | 6000 | |
19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 3 | 理科 | 10 | 6000 | |
2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文科 | 10 | 6000 | 招收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 |
21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3 | 文科 | 10 | 6000 | |
22 | 国际商务 | 3 | 文科 | 10 | 6000 | |
23 | 物流管理 | 3 | 文科 | 10 | 6000 | |
24 | 连锁经营管理 | 3 | 文科 | 20 | 6000 | |
25 | 营销与策划 | 3 | 文科 | 15 | 6000 | |
26 | 电子商务 | 3 | 文科 | 10 | 6000 | |
27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3 | 文科 | 7 | 6000 | |
28 | 商务英语 | 3 | 文科 | 15 | 6000 | |
29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中职 | 40 | 6000 | 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
3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中职 | 5 | 6000 | |
31 | 汽车整形技术 | 3 | 中职 | 45 | 6000 | |
3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中职 | 15 | 6000 | |
3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中职 | 15 | 6000 | |
34 | 应用英语 | 3 | 中职 | 15 | 6000 | |
35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3 | 中职 | 10 | 6000 | |
36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与维修方向) | 3 | 中职 | 5 | 6000 | |
37 | 船舶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方向) | 3 | 中职 | 5 | 6000 | |
| 合计 |
|
| 500 |
|
|
附件2:中职类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及办法
序号 | 专业名称 | 报考条件 |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 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
1 | 市政工程技术 | 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土建类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 建筑CAD制图技能 | CAD制图技能考核以电脑机房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为主,根据样图使用AutoCAD软件绘制二维工程图。在正确理解图纸的基础上,在限定时间内,掌握并灵活运用AutoCAD2004绘图软件独立绘制完成指定的工程样图,并及时将其保存到指定的文件名下。要求内容完整详细、图面整洁,符合国家制图规范的要求。 |
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交通运输类或制造类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 汽车检测与维修相关技能 | 现场考核考生独立技能的操作:考生应掌握汽车的基本结构与原理(掌握发动机、底盘、电器等主要总成与零部件的结构与工作原理),并正确使用汽车维修拆装工具(扭力扳手、专用工具或常用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正确使用汽车维修量具(测试厚薄规、游标卡尺、千分尺或百分表)检测活塞及曲轴的装配及形位精度参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完成测试内容。 |
3 | 汽车整形技术 | |||
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 采用现场操作测试的形式,内容为以下电路之一的制作:运算放大器电路、稳压电源电路、数字振荡电路制作的基本技能。 | 现场测试,根据电路绘制情况、测量工具使用情况,电路实现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采用机试的形式,内容主要涉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包括: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及协议、计算机局域网连接、IP地址配置、FTP服务器使用、双绞线制作等。 | 根据考生现场完成网线制作、连接、网络配置等实现情况,进行评分。 | |
6 | 应用英语 | 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文化教育类、旅游类或财经类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 英语口试 | 1. 英语主题演讲:自主选择一个主题进行脱稿演讲。2. 朗读英语文章:考生在完成第一环节之后,在已备好的英语朗读文章中任选一篇进行朗读。3. 回答问题:考生在完成第二环节之后,需用英语回答评委所提出的1-2个问题。 |
7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制造类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 《机械制图》基础知识和技能: | 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考核机械制图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
8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与维修方向)
| 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制造类或交通运输类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 机械CAD制图技能: | 考生根据考场安排在规定的计算机上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机械图样的绘制和编辑。 |
9 | 船舶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方向) |
附件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 (2013年,中职考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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