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 2013年起就读我校的学生免除三年学费。
二、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政发 [2012]55号)的精神:
1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大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 .与大连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大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大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大连开发区职业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