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3月1日登录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24日
考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寮步校区综合馆
表演专业 | 考试内容 | 地点 |
音乐表演 | 1、声乐组、器乐组 | 综合馆三楼 |
2、视唱练耳 | 综合馆二楼 |
3、形体 | 综合馆三楼 |
舞蹈表演 | 1、剧目(自带音乐) 2、基本功 3、即兴表演 | 游泳池3楼大舞蹈房 |
影视表演 | 1、朗诵表演(自我介绍,自备作品朗诵) 2、即兴命题表演(小品表演) 3、声乐作品 4、形体表演 | 综合馆二楼(210) |
二、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表演(音乐表演)
1、①声乐作品:中外歌曲任选一首(美声、民族、通俗)
②器乐作品:中外器乐曲任选一首
2、视唱练耳(现场抽题)
3、形体表演
(二)表演(舞蹈表演)
1、剧目表演(自选)
2、基本功展示(含跳、转、翻等)
3、即兴表演
注:舞蹈主专业考试必须穿练功服(体操服、裤袜),剧目可自备服装。
(三)表演(影视表演)
1、朗诵表演(自我介绍,自备作品朗诵)
2、即兴命题表演(小品表演)
3、声乐作品
4、形体表演
三、评分标准:
(一)表演(音乐表演)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1、Ⅰ.声乐方向(占总分60%)
① 嗓音的音色音质基本条件及表现能力
② 表演素质及乐曲整体把握技能、形体及表情达意
Ⅱ.乐器方向(占总分60%)
① 演奏的基本功及表现能力乐曲整体风格把握及难易程度
② 乐曲整体风格把握及难易程度
2、乐理视唱练耳(占总分25%)
视唱:音准、节奏、速度、力度、完整度
练耳:音准、节奏、完整度
3、形体表演(占总分比例15%)
(二)舞蹈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1、剧 目(占总分50%)
2、基本功(占总分40%)
3、即兴表演(占总分10%)
(三)影视表演专业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分台词、声乐、形体、表演四个项目。每个项目均以百分制打分。
1、朗诵表演(占总分30%)
自我介绍(1分钟);朗诵(自选或指定篇目均可。诗歌、小说、散文、寓言、故事、评书均可,2---3分钟);具体要求:普通话标准,无明显地方口音。口齿清楚、嗓音洪亮。语言表现力、感染力较强。
2、即兴命题表演(占总分40%)
当场抽题或考官命题,当场即兴表演。
具体要求:表演要具有想象力,合乎逻辑的组织舞台行动。要具有理解力,感受力,适应力,要具有信念感,真实感以及形象感。
3、声乐作品(占总分15%)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均可,伴奏音乐自备),具体要求:音准较好,音色纯净,音区较宽,有一定表现力。
4、形体表演(占总分15%)
自选舞蹈、武术、体操、街舞均可,伴奏音乐自备。 具体要求:肢体比例恰当,柔韧性、表现力、乐感、节奏感较强。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
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
点的秩序。
2、考生入场严禁携带各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进入
考场。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
等有效证件交监考员核验。
4、考试完毕后不准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6、声乐考试伴奏可选择自带CD或盒带,也可以清唱。器乐考试需自
带乐器(除钢琴)。
五、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3844
学院全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艺术系联系电话:0769-23382554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23382107
图文传真:0769-23382107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道文昌路1号
学院网址:
原标题:2013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艺术类单独考试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