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 招生对象: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 2013年 1月 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教育、、])的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 2013年 1月 16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
※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2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13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进行预报名;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确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莞城校区)行政楼4栋2层4202号室
3.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4.确认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②高职高专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③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3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3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高专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民政部门颁发的士兵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体检
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3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 2012年 12月 1日- 2013 年1 月16 日)。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五门。《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为全省统考科目;两门《专业课》为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凡报考英语专业本科插班生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各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3月9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3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课1 | 15:00-17:00 | 专业课2 |
五、录取
1、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招生院校按省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3、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高校不得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高校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5、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我院的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七、在学校期间管理
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相关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23382107(招生办公室) 0769―22680837(教务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道文昌路1号 邮政编码:5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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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3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