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技师培训考核基地 ★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丹东市技师学院二○一三年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丹东市技师学院坐落于中国大、美的边境港口城市――丹东。学院直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建于1958年。2009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我省第一批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职业技术院校。 二、学院办学特色和优势 1、师资力量雄厚,实训条件一流:学院现有教职工227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教师144人。建有数控加工、机械加工、汽车维修、钳工、焊工、服装设计制作、计算机、中式烹调、电气自动化控制等现代化实训车间。 2、专业覆盖面宽,满足各层次学生技能提升需求:学院开设预备技师、三年高级、四年高级和中级等四个层次多个专业,其中辽宁省示范专业4个。 3、学院在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的前提下,注重校企合作,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丹东克隆集团、大连创新有限公司、STX大连造船厂、北京饭店等省内外几百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 4、实行高技能+专科学历教育:学院在进行高技能教育的同时,附加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时持技师学院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专科学历证书多证就业。 5、高考升学接受高等教育:学院每年有40余名学生通过全国高考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二本院校)录取,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正规教育。 三、实行“学费零投入、复合技术自选、无风险就业”的培养模式 (一)模式特点 1、学费零投入:符合免学费政策学生的学费,由国家补助与学院组织的“工学实习”共同解决,无需家长负担。 2、复合技术自选: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可根据个人兴趣自助选择第二专业,并考取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无风险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院负责为学生推荐工作。 (二)实施办法 1、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预交第一年学费,与学院签订《协议书》,按期限凭交款凭证退还第一年的全部学费。 2、学生在校期间正常交纳杂费、住宿费、行李费、伙食费,不足部分学费由学院组织学生采取“工学实习”的方式支付(参加专科学历学习的学生须向联办高校上交管理费)。 (三)相关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见附表) 四、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传染疾病、无残疾的初、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青年,年龄16―25周岁。 2、幼儿教育专业(招女生):身高160cm以上,有音乐、美术、舞蹈特长者优先录取。 五、录取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春季开学时间:3月20日。秋季开学时间:8月20日。 六、报名及入学办法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交纳学费定金800元(入学含在学费内)。 2、入学办法:入学时预交一年学费,同时交纳学杂费600元(含书费、校服、体检费等),住宿费400元/年,入学时一次性收取行李费460元。 3、入学时准备的相关证件:学生需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四份。复印要求:首页(需带户号)、户主页和本人页(需带身份证号码);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十张。 七、学院承诺 1、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预备制条件的,凡农村户口、县镇及城市低保学生(相关证件),每月补贴150元(补贴十个月。发放期限及标准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 2、凡参加涉农专业(执行国家专业目录标准)学习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每月助学金150元(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按国家文件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八、联系方式 校 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51号 报 名 站:学院招生办公室(新教学楼408室) 联系电话:0415―3192225 0415―3195551 联 系 人:张老师、左老师 网 址:WWW.***
电子邮箱:DDJSXY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