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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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3日18:31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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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立足北京、服务政法、面向与法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以应用法律教育为主,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养特色,重点培养从事法律辅助性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基层法律实务人才。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训基地,也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设专业,依托行业建专业,工学结合强专业,现设有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安全防范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开设22个专业,现有教职工383人,其中专兼任教师20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超过1/3,双师型教师或具有行业企业从业经历教师占50%以上。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9%以上。现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和实训基地5个,市级示范性专业和实训基地5个;市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4个,市级以上各类名师23人;国家级精品课程及市部级精品课程7门。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
依托行业优势,学院毕业生就业去向广阔,就业渠道畅通。往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到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信息中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公检法、市城管系统,市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就业,均受到好评。在方面,部分高职毕业生可以参加专接本推荐考试,升入普通本科学习,其他选择升学的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或专升本学习形式,符合学位要求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除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外,学院还设有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北京市法律中高层次紧缺人才培训中心和首都司法干警培训中心、首都政法网、首都综治网,年均开展政法领导干部、司法干警、律师等培训1万多人次,为首都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国务院法制办、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等用人单位均对学院毕业生给予了很高评价。《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新华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等多家媒体都对学院的办学及人才培养特色进行过报道。
2013年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代码:1111 计划总数:260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人) | 学费 (元/学年) | 上课 地点 |
总数 | 城镇 | 农村 |
690104 | 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 | 三年 | 40 | 20 | 20 | 13000 | 校本部 |
650205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三年 | 30 | 15 | 15 | 6000 | 校本部 |
660112 | 文秘 | 三年 | 40 | 20 | 20 | 6000 | 校本部 |
65010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40 | 20 | 20 | 6000 | 校本部 |
690305 | 司法信息安全 | 三年 | 40 | 20 | 20 | 6000 | 杨闸校区 |
620405 | 电子商务(商务信息与资讯管理) | 三年 | 40 | 20 | 20 | 6000 | 杨闸校区 |
680103 | 安全保卫(航空安保) | 三年 | 30 | 15 | 15 | 6000 | 大兴校区 |
院本部地址:丰台区花乡明春苑甲3号
杨闸校区地址: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
大兴校区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后辛庄永华路2号
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5、已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
6、安全保卫专业以招男生为主;
7、报考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专业要求高中生会考英语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中专、技校、职高考生各学期期末英语成绩都应在良好以上。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3月15日~21日
2、报名确认:3月23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于3月15日至3月21日登录学院网站( ),进入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即表示网上报名成功。
2、报名确认
考生于3月23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本部(地址:丰台区花乡明春苑甲3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推介材料: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其他考生(中专、技校、职高、往届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片正反面);
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推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学校存档;
(3)身份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
(4)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现场报名时提交,所收复印件不予退还;
(2)报名表须考生与家长同时签字有效,报名表内容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推介材料须加盖学校红章有效;
(3)报名确认时不收取各类证书,如考生进入复试,可在复试时携带证书(应以高中、中职期间证书为主)原件和复印件,计入证书成绩;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校验后退还考生;
(5)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6)特长生(限文艺、体育和科技特长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提出申请,报名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领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校本部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3702762 65750431
学院地址:丰台区花乡明春苑甲3号
邮 编:100160
网 址:www.***
邮 箱:zfzhaosheng@***
乘车路线:乘坐423、977路明春苑站下车,或937支、944支、967、480、913路东方时尚驾校站下车,中华文化园内即是。
自 驾 车:走西南五环,狼垡出口转向京良路,向东行驶,第一个红绿灯左转进入优龙路,直行约1公里,路左侧即是。
原标题:2013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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