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建设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北海市卫生学校二○一三年招生简章
北海市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是国家示范建设、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多次获自治区及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北海主校区位于著名的北海银滩风景旅游区,合浦校区位于合浦县城。学校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两个专业实训基地是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附属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设备先进,功能齐全,为教学见习、实习提供保障。
现开设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助产、农村医学、中医美容等7个专业,其中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是国家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同时前3个专业为自治区示范专业。为培养专、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人才,学校与广西医科大学等区内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开设“2+3”高职教育和对口自主招收本科教育。毕业生就业率高,职业发展良好,待遇优厚。
一、招生对象及专业:招收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见附表)。
二、报读办法: 2013年5月15日至8月16日,在北海校区或合浦校区招生报名处直接报名(或来电、来函、网上、QQ等咨询、报名),缴交第一学期住宿费、书费。8月17、18日,新生凭缴费凭据、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按缴费、报到注册先后,额满即止)。报读“2+3” 高职(大专)的学生携中考成绩单报名,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普通中职收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农村医学专业、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学生全部免学费;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政策部分免学费;城市户籍学生1100元/学期。住宿费:330元/学期;书费:300元(预交);代收费:约190元。
四、“2+3”五年高职、中职毕业升本科须知:
1.“2+3”高职实施“两年中职、三年高职”的五年高职教育。就读中职期间,按国家政策享受学费减免和助学金。不升入高职的学生,完成中职的三年学习,合格者获中职毕业文凭。升入高职的学生,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办理高校录取,免试进入高职,按高职标准收费。三年后,成绩合格者获医学院校高职毕业文凭。
2.普通高校对口自主招收优秀应届初中起点全日制毕业生,按重点建设专业毕业生总数10%名额,由校长向本科院校推荐,学生参加当年高考报名,本科高校采取自主招生办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择优录取。高校本科学习期间,按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和本科标准收费,享受普通本科生有关政策待遇。四年后,成绩合格者获本科毕业文凭和相关学士学位。
五、中职生国家资助政策及奖学金:
1. 农村医学专业、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的学生全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国家政策部分免学费。
2. 农村医学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可全部享受1500元/年国家助学金。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政策部分享受1500元/年国家助学金。
3. 奖学金奖励标准:自治区政府奖学金2000元/年、学校奖学金500元/年。
北海校区地址:北海市银滩大道99号 邮编:536000 咨询电话: 0779-3931010 3931502
合浦校区地址:合浦县城沙窝街6号 邮编:536100 咨询电话: 0779-727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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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3年北海市卫生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