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教法办【2013】3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我院作为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院校,2013年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旨在选拔一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 业 | 科类 | 学制 | 语种 | 计划 | 学费 |
1 | 矿山机电 | 理科 | 三年 | 汉语言 | 30 |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 | 三年 | 汉语言 | 25 |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
民考汉 | 5 | |||||
3 | 现代纺织技术 | 文、理 | 三年 | 民语言 | 30 |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
4 | 园艺技术 | 文、理 | 三年 | 汉语言 | 25 |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
民语言 | 25 | |||||
5 | 建筑经济管理 | 文、理 | 三年 | 汉语言 | 30 |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
5 | 通信网络与设备 | 文、理 | 三年 | 汉语言 | 25 | 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
民考汉 | 5 | |||||
住宿费:(400、800)元/年两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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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统考报名条件的人员(含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14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 www.***/zsb),文件下载栏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四、考试办法及安排
1、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3年4月16日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2013年4月18日―4月19日考生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2号楼二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报以下书面材料:
①、《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3年新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应届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三校生)提供原所在学校盖章的本人五个学期的成绩认定表。
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⑤、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⑥、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注:材料装订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20日
(上午:10:00一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面试
4、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3、免试录取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4、照顾及加分政策: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每位考生多加10分,加分不可累计,如有多项加分取高加分分值。(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考生。各项审核通过后,其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5、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2013年4月24日- 4月25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6、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3年5月24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
3、本方案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4、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联 系 人:李老师 袁老师 马老师 阿老师 艾老师
联系电话:0997-2521789 2514247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25日―4月14日 | 2013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
公布参加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
4月18日-4月19日 |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 |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 |
4月20日 | 面试。 |
汇总考生成绩,录取 | |
公示201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 |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
5月24日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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