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优秀人才途径,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 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2〕12号)和《关于 做好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院全称: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3850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邮编:230601
二、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含对口招生)的普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或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科类 | 计划 |
1 | 印刷技术 | 3年 | 专科 | 文史 | 30 |
理工 | 30 |
对口(机械类) | 20 |
对口(信息技术类) | 20 |
2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3年 | 专科 | 文史 | 50 |
理工 | 50 |
| 合计 | | | | 200 |
四、2013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2月28日-3月24 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3月25日 |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
3月26日 | 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
3月29日 | 现场确认,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
3月30日 | 考核测试。 |
3月31日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
4月3日 |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4月10日 | 完成录取工作,开始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新生名单。 |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3月24日(报名截止到3月24日24:00)。
(3)报名网址:。
2.现场确认(3月29日)
网上已报名考生必须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以下材料:
(1)《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网站上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加分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核方式和内容
1.考核方式
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的自主招生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1)通识:考查考生对当前时事热点问题的基本认识。
(2)学业知识:考查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即对现有教材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对基本知识的应用情况。
(3)综合素质: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基本考查,对学生思维能力水平和基本职业素质的考查。
(4)整体印象: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才艺等。
3.分值
总分为100分,其中通识30分、学业知识30分,综合素质30分,整体印象10分。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核方式和内容
1.考核方式
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采用综合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1)通识:考查考生对当前时事热点问题的基本认识。
(2)技能知识:考查考生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印刷技术专业主要考核色彩分辨能力;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专业主要考核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3)综合素质: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基本考查,对学生思维能力水平和基本职业素质的考查。
(4)整体印象: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才艺等。
3.分值
总分为100分,其中通识25分、技能知识40分,综合素质25分,整体印象10分。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3月30日 上午9:00―16:30
2.考核地点: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知: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七、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需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要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于我院招生专业就业岗位的要求,不招收色盲、色弱及肢残的考生。
八、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2〕12号)和《安徽省 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1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自主招生录取时,优先录取免试生,其他考生依据其考核测试的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排序,再按照专业排序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按名次投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专业服从志 愿,若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再进行下一名次考生投专业,直到计划录满为止。
4.考生总成绩由考核成绩+自主招生加分的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加分项目有: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15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10、8、5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篮球、乒乓球、田径(短跑)项目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并合格的可加15分;
(5)加分说明。以上加分内容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或当地市教育局开具的证明; 所有加分情况将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厅。
5.免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复转军人可以凭退伍证书免试;
(2)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职高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可以免试;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7.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举报电话:0551-63811845),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3.参与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同时签订承诺保证书。
4.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学生资助政策
1.奖助学金: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5.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6.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一、学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3900元/生/学年。
2.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新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817970 、63811755、63838746(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zsb@***
联系部门: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交通提示:
市内乘坐901路、18路、150路到天都路站下;自驾者可以从绕城高速金寨路出口下,往南一公里,顺繁华大道往东两公里过天都路口即到。
十三、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原标题:2013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