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选拔培养优秀人才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2〕1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16号)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五、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六、学院概况
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司法厅,是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学院成立十三年来,始终贯彻“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围绕“警”字特色,秉承“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两翼齐飞”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政治建校”为首要原则的办学五项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主动切合行业和社会需求,推进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转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目前,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在全国同行业院校中位于前列。办学类型也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单一模式发展成以三年制高职学历教育为主,兼有学历教育、在职干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元化育人模式。200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省教育厅就业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5年和2006年,学院先后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获得“双优”。2006年,又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授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04—05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等中央十五部委联合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
七、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八、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150人。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专科 | 文史 | 70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专科 | 理工 | 30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信息技术类) | 50 |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2.报名人员身体条件应符合《安徽省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时间
考生于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
1.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历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中职毕业生提供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1份,历届中职毕业生提供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纸质表格(自行打印)1份;
(5)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以上材料如原件遗失,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发证单位公章。
3.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缴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十、考核及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将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思想品德、身心素质、科技文化素养、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计算机基础技能等,满分300分。测试时间为
(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0.3+学院自主招生测试成绩×0.7+照顾政策加分。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学院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
(三)照顾政策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
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4.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十一、招生录取规则
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
十二、时间安排
(一)
(二)
(二)
(三)
(四)
(五)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由学院取消其学籍。
十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233386,62233692
传 真:0551-62233386
地 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
网 址:www.***
十六、其他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盾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4.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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