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与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考试评价与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探索校企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模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考生顺利就业,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安徽省教育厅《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性质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
三、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安徽省重要中心城市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1400余亩(含新校区规划用地),校舍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近500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128人,教师中硕士研究生比例达50.1%,“双师型”教师占7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3人,淮南市“舜耕英才”2人;馆藏图书75万册,中外文图书资料1000余种;实验仪器设备价值6300余万元。开设12个专业群45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
学院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和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办学水平日益提升,在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荣膺两个“优秀”,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50强,以及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称号。学院建成了2个国家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中荷共建的国际合作教学平台,形成了八大实训中心、能够满足所有专业的实验实训需要。在省内外80多家现代化的大型企业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需求零对接,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学院领导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密切校企合作关系,不断扩大订单培养范围,毕业生就业渠道通畅。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 普通高考 | 对口高考 | 总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及人数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理40 | 60 | 机械类50、信息技术类5、电子类5 | 100 | 3900 |
应用化工技术 | 60 | 文35、理25 | 40 | 机械类5、农林牧渔类10、信息技术类5、医药卫生类20 | 100 | 39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文30、理20 | 50 | 信息技术类40、机械类5、电子类5 | 100 | 3900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60 | 文40、理20 | 40 | 财经商贸类30、旅游服务类5、公共管理与服务类5 | 100 | 3500 |
物流管理 | 60 | 文40、理20 | 40 | 财经商贸类30、旅游服务类5、公共管理与服务类5 | 100 | 35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60 | 文35、理25 | 60 | 机械类55、信息技术类5 | 120 | 39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50 | 文30、理20 | 50 | 信息技术类40、机械类5电子类5 | 100 | 3900 |
合计 | 380 | 340 | 720 |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经面试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考资格或对口升学高考相应资格(即14位考生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5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
3.报名程序及报名所需材料:
(1)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高考14位考生号,复转军人另需提供复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报名并填写《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参加2013年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毕业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口升学高考14位考生号和专业技能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报名并填写《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3)以上各类人员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
4.志愿填报方法:高中毕业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与本人中职毕业专业相关科类专业及服从专业志愿。
5.考生在报名时现金缴纳报名测试及录取费100元。
6.学院于2013年3月25日-31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有疑义考生。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义的考生本人提出的复查申请。
7.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其他自主招生院校。
六、考试办法
(一)考生资格审查后,4月6日17:00前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收费凭据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测试地点: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自主招生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职毕业考生为技能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职毕业考生为技能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
(1) 应(历)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原始成绩总和,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
(2)复转军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转军人已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如复转军人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2.中职毕业考生:考试分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201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测试、下午14:30-16:30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有职业技能证书可免试)。
(五)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按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问题分析和书面表达等。
3.综合素质测试试卷满分为300分。
(六)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1.加分政策:
(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免试入学。
(2)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免试入学。
(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分别加20分、10分。
(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学基础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应用化工技术总分加10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数学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物流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总分加10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总分加10分;
(5)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田径、乒乓球、篮球、武术、羽毛球比赛获得前八名,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总分加20分。
(6)近三年参加市级田径、乒乓球、篮球、武术、羽毛球比赛获前八名或三等奖(含)以上证书者总分加10分。
(7)近三年获得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者总分加10分。
(8)其他符合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按其中高一项加分。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迟于4月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申报政策加分,签订《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请及诚信承诺书》。
3.我院自主招生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核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于4月7日-13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规则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者,高中毕业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毕业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三)4月14日前通过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方式按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4月20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录取后在本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5月10日前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八、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4-6806219。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九、就业去向
自主招生的各专业都与相关合作企业签订了“订单式”校企合作协议,学生毕业后可去相应的订单企业工作,也可选择由学院另外推荐就业。
十、其他事宜
(一)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高考。
(二)自主招生中被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安徽省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同样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
(三)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四)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25日-3月20日 | 考生持14位考生号及相关材料来我院报名 |
3月25日-31日 | 在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有疑义考生 |
4月6日17:00前 | 合格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来我院申报政策加分、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收费凭据到学院招生办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
4月7日上午9:00-11:00 | 综合素质测试(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高考考生) |
4月7日下午14:30-16:30 | 中职考生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有职业技能证书可免试) |
4月7日-13日 | 在我院网站公示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
4月14日前 | 在学院网站按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0日前 | 按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录取后在本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5月10日前 |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
邮政编码:232007 电子信箱:gmzs@ahedu.gov.cn
联系电话:0554-6808022 0554-6808829
网 址: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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