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维修电工是指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第二条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因此,维修电工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从初级开始,至高级技师止。
课程内容:1.职业道德; 2.基础知识( 包括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电工知识; 识图、焊接技术;电子技术知识;电力拖动知识; 工厂变配电知识等)3. 技能实操。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并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3、本院(在校大三)学生报考条件适度放宽,可直接报考高级工。
培训部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电气自动化教研室
证书颁发: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后,即可取得由中山市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学习形式:周六、日全天学习
培训费用: 高级工:社会生:1800元,本院生:1500元(含教材费、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费、培训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西区合作中心一楼处培训科
提交材料:
1、 学生证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 本工种工龄证明或初(中)级证书复印件1份;
3、 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黑白照片3张。
拟开班时间:2012年12月1日前。课程表另行通知。
报名热线:0760-89986715 黄老师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原标题:2012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维修电工培训班(高级)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