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幼儿师范学校招生简章(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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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16:21 重庆幼儿师范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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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学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艺术类专业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学前教育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于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精神性、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法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相关的政策规定录取非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在1:1.2以内。
●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艺术专业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以上。学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学科成绩确定专业。
●享受政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毕业待遇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助学政策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在校贫困生可受到各种奖励和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国家奖(助)学金,按教育部、财政部规定执行。
学校设“励志”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其他政策性的学费减免措施。
入学须知
●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新生按规定时间,带上高考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学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计划分配
学校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年学费标准 | 招考信息报登载位置 |
5087 | 语文教育 | 01 | 30 | 2500 | 71页 |
5087 | 学前教育(文史类) | 02 | 90 | 3000 | 71页 |
5087 | 学前教育(理工类) | 01 | 90 | 3000 | 241页 |
5087 | 音乐教育 | 03 | 30 | 4500 | 308页 |
5087 | 美术教育 | 04 | 30 | 4500 | 304页 |
5087 | 舞蹈表演 | 05 | 30 | 4500 | 308页 |
原标题:2012年重庆幼儿师范学校招生简章(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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