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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警官高专招生简章

  2012年11月08日19:37  新疆警官高专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新疆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升格而成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六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职业素质教育,锐意开拓进取,为新疆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族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1321.6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5.99万平方米。拥有47.5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目前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

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目前内设处级机构2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专科学生35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

 

培养目标

 

学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秉承“忠诚、敏锐、博学、强健”的校训,坚持教学、科研与实战相结合,立足新疆,面向公安政法系统,培养政治可靠、作风优良、基础扎实、专业过硬、体魄强健,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

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自治区招考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要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并具有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对军事化管理高度认同者。

2、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需是普通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经参加公安类专业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

3、身体条件

(1)考生的体能测试、身高、体重标准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体重超重的衡量标准为: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视为超重;

(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

(4)无口吃;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4、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英模、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报公安部批准,参加公安机关内部组织的考试。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本专科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公安厅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学院实行军事化管理,对公安业事缺乏认同,自我约束力不够者请慎重报考。

二、普通类专业的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遵守法律,立志报国。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院本专科专业法学、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但因警察学院对学生的体能技能要求较高,学生进校后还将进行体检,考生可比照军警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报考,身体明显不符合要求者,请慎重报考。

5、汉语(汉语言)专业只招收民考民的考生。

6我院实行军事化管理,普通类专业考生可比照军警院校面试、体能测试条件报考,身体明显不符合要求,对我院所开设专业,公安事业缺乏认同,自我约束力不够者请慎重报考。

 

学员须知

 

1、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学校及州、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2、 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理科类招生统一考试,公安类专业进入本、专科零批次录取,非公安专业进入本科二批及专科一批次录取。

3、 面试、体能测试的按地州区域设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吐鲁番市、和田市、喀什市、阿图什市、阿克苏市、库尔勒市、哈密市、伊宁市、奎屯市、阿勒泰市、塔城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乐市,时间约在6月下旬,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招办,相关表格可在高中就读学校领取。

4、 学生入校后统一着公安院校制式服装,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对军事化管理缺乏高度认同,不能服从严格管理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5、 学生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高中档案,可自行选择是否迁转户口。

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新疆警察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并进行网上注册。

7、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为10%,报考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8、我院作为公安院校,实行军事化管理,公安类专业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分别开设射击、汽车驾驶、泅渡、警察搏击、野外生存等体能技能训练课,对招录学生的身体条件要求高,训练风险大,要有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故请慎重报考。

学校现行收费项目及标准

 

1、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的学费及其它费用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标准执行。

2、专科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

(1)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侦查专业的大专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3300元,射击费260元(仅限公安类专业),汉语(汉语言)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200元。法律事务、司法助理专业的收费及其它费用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标准执行。

(2)计算机等级考前辅导费320元;体检费90元;意外伤害及疾病险三年135元,大学生医疗统筹三年63元。

(3)住宿费每学年六人间每人800元、八人间每人600元。

上述费用除(1)(3)项属每学年交一次外,其它项目均为在校期间全部费用,收交费用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本、专科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为准,接受社会监督。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50

7"1以内(含7"1)

1000

4'05"以内(含4'0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50

8"6以内(含8"6)

800

4'00"以内(含4'0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学院代码:12734

学院网址:www.***

咨询电话:0991-3190109

联系人  :余涛 陶晓芳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学生处。(乘52、701、57、526、922路公交车在农机校站下车即到)

 


原标题:2012年新疆警官高专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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