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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工业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2016年12月02日08:39  西安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3年入学须知待更新,如有疑问请参考2012年入学须知。)

热烈祝贺您被录取为西安工业大学的学生。当您接到盼望已久的录取通知书时,心情一定十分高兴。欣喜之余,请您认真阅读入学须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您顺利报到入学。

入学资料准备

1、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您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或直接提取并于入学报到时交予学校。

2、新生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公寓住宿安全合同、新生自律承诺书、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黑白照片10张,1寸彩照3张,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需向学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日期及地点

2012年入学的新生报到日期及地点如下:

1、 本科专业:

地点:未央校区       报到日期:2012年9月5日

2、 高职(专科)专业:

地点:雁塔校区       报到日期:2012年9月6日

交通路线

根据国家教育部通知,从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出发,请家长不要送学生来校,学校将对新生热情接待和妥善安排。新生报到时,路上应注意安全,严防财物证件被盗丢失。

按时报到者:

在报到的两天内,我校在西安火车站设有昼夜服务接待站,为了做好接站工作,请新生尽量按规定时间报到。新生出站后,可在火车站广场到学校接待站联系,乘学校接站车到达报到地点。

未央校区接站时间:2012年9月4日18:00 时至9月5日22:30 时

雁塔校区接站时间:2012年9月5日18:00时至9月6日22:30时

自行到达者(未按规定日期报到):

1、未央校区:从火车站广场东侧乘719路公共汽车在西安工业大学下车即到。

2、雁塔校区:从火车站乘K5路、5路、14路或K14路公共汽车在子午路站下车,十字路口向西500米路北即到(西安工业大学雁塔校区)。

户口迁移

1、根据2009年3月24日市人控发[2009]1号《西安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规定,户口在本市行政地域范围(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长安、临潼九区和户县、蓝田、高陵、周至四县)内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本市属农业户口的新生,入学时自愿申请变更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持个人申请和录取通知书,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西安市以外地区新生户口是否迁来我校,采取自愿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的学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再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就读期间非特殊原因(如退学等)也不得将户口迁离学校。

2、户口拟迁入学校的新生,填写《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栏中的姓名应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姓名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居民身份证无论是否签发,均应提供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其它栏目填写必须详实、具体、齐全,字迹、印章工整、清晰、规范。迁移地址栏统一填写为:西安市学府中路2号A区公寓

3、户口拟迁入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备齐以下材料一并交学校保卫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未办理身份证者请书面写明原委);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

注:本市内其他院校专科升入我校本科的学生,须在报到时将本人集体户口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校保卫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组织关系

1、学生团员自带团组织关系,团员档案。在开学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凭团员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学生党员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经过加封的党员档案材料,报道后在一个月内交到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按有关规定办理(逾期不予接收)。陕西省内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区县以上地方党委或党员所在企事业单位党委开至“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

缴纳费用

1、赴校路费自理,学校不予报销(凭录取通知书可买半价火车票)。

2、学费与住宿费: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教资[2006]53号文件,我校2012年新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交费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4500元,文科类专业3500元,艺术类工业设计专业7000元,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广告学专业、美术学(书法艺术方向)专业9000元,专科(高职)专业5500元。住宿费雁塔校区每人每年650元,金花校区每人每年650~800元,未央校区每人每年1000~1200元。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学年交纳,新生入学时只交第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3、用于学生个人的一次性收费项目(代收费用,统一收取)

(1)根据陕西省质量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陕监联【2012】5号文件第二条中规定: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防范各种传染性疾病和白蚁、蟑螂、臭虫等虫害在学生公寓蔓延,2012年学校在准入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企业中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发学生床上用品。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棉被(6斤)、棉褥(5斤)各1床,被罩、床单、枕巾各2件,费用合计438元】。学生不能自带卧具进入宿舍,统配的卧具按照床位放置在学生宿舍行李柜中。新生全部入校后,质检局和教育厅将对新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标识、标注和质量认证。为便于公寓管理,学校对统一配发的床上用品(被、褥、床单、枕巾)进行统一编号,免费清洗(每学期4次)。对个别特困学生,由学生出据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据的“特困证明”,由后勤服务集团和学生处审查后,负责赠送全套床上用品;

(2)军训装备费(按当年合同定价);

(3)体检及疫苗接种费169元;

(4)教材费预收款900元(多退少补);

(5)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元/年·生,按学制缴费;

(6)体育服装费80元;

(7)学生在校期间的校园责任险主险及附加险,保费20元/生(年),每学年交一次;

(8)户口办理费20元。

4、其他相关收费项目

本科生交外语电台音频接收机费35元(不含电池)。

其它事项

1、教学用具

教材由学校统一供应,制图仪器(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由制图教研室提供,学生自行购买)、文具、作业本等学习用具,均由学生自备。会计专业学生自备算盘;英语专业的学生,自备收录机。

2、公寓住宿

    1)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减少走读对学生学习的影响,特安排全部新生住校学习。

    2)在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入校时,凭签订的“公寓住宿安全合同”(家长必须签字)安排住宿。公寓给学生提供生活服务。自带蚊帐、衣服等其它生活必需品。学生限带箱子一个,尺寸大小不超过80×50×40公分。超过者不准带进公寓。

   3)为便于公寓统一管理学校统一代办、代购卧具(被、褥、床单、被罩、枕巾),公寓将对在校购置的卧具(床单-方格、被罩-翠色、枕巾-深蓝色)统一编号,并免费为同学们清洗(每学期4次),因自带卧具存在褪色、互染等现象,自带卧具不负责清洗。

3、退学申请

新生如因其它原因,决定不到我校就读,必须在收到通知书的三日内与我校招生办联系,随后将录取通知书和退学申请材料寄至学校招生办。经校招生办同意后,办理退档手续,否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退档,且下一年不能高考。

                                 新生缴费说明

各位同学:

为了保证您安全、及时缴纳学费,我校提供三种缴费方式:一、实行网银代扣方式,见实行网上代扣学杂费通知;二、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免收手续费);三、现金缴费。新生入学时需缴纳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2012级新生学费、住宿费标准

单位:元/学年

学 科

学费

住宿费

合计

文史类

3500

1000~1200

4500~4700

理工类

4500

1000~1200

5500~5700

外语类(英语、日语专业)

4500

1000~1200

5500~5700

体育类

4500

650~800

5150~5300

艺术类

工业设计专业

7000

1000~1200

8000~8200

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美术学专业

9000

1000~1200

10000~10200

高职类(雁塔校区)

5500

650

6150

 

 2012级新生一次性代收项目(代收费用,统一收取)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公寓卧具费

438

2

体检及疫苗接种费

169

3

教材费预收款(多退少补)

900

4

户口办理费

20

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

(20元/年,按学制收费)

60

(高职)

80

(本科)

100

(城市规划专业)

6

体育服装费

80

7

学生在校期间的校园责任险主险及附加险

20

合    计

1687

(高职)

1707

(本科)

1727

(城市规划专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新生可在入校前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是多少?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 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如何支付?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原标题:2012年西安工业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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