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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2017年11月14日16:18  武汉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位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和奖学金查询)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学校将调档函寄往考生本人,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由研招办和学工处统一协调办理,不发调档函。

凡通讯地址填写为武汉市内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研招办(主楼1512)领取。领取时间为5月23日-5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外地考生的调档函将于5月31前通过邮局寄出,请注意查收。

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立即与本人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请于2012年6月30前寄出。

人事档案邮寄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2012硕士生人事档案×××”。请应届本科生提醒毕业学校不要将党员相关材料(如思想汇报等)放入人事档案内,届时党员相关材料和党组织关系一起转入并上交到学院。

二、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必须签订相关定向或委培协议。若拟录取的学业奖学金类别为一等须签订定向协议;若录取的学业奖学金类别为二等或“无”须签订委培协议。

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考生,请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一式三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签字,定向、委培单位签字盖章,于 6 月20 日前 寄(送)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协议书邮寄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2012硕士协议书×××”。

MBA、MPA和社会工作考生的调档或协议签订事宜请分别与学校MBA和MPA中心联系。

注意:在签合同和调人事档案之间,考生只需要也必须按时完成其中一项;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联系电话:027-68862830。

    三、组织关系、户口关系、婚育证明材料的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武汉科技大学团委组织部”。定向生和委培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2、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入我校,定向、委培考生不转户口。迁入地:武汉科技大学(注:户口迁移应在开学前一个月内办理,办理迁移手续时,应认真核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各项,发现错误及时更正,以免来校后落户困难)。

3、档案转入我校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入校婚育证明材料”下载入校婚育证明材料到校计生部门报到注册,否则在校期间或离校时与计划生育有关事宜校计生办概不办理。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开具此证明。

4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请在开学时自己带来,于报到时交各学院迎新报到点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建议考生不宜过早转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以免有效期失效。

四、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yjsc.***.cn)查看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须知和其他事项的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12 年5 月21 日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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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入校婚育证明材料下载附件


原标题:2012年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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