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79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为校训,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才。学院设有4个二级学院、9个教学系、部和教育学院。设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39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覆盖工、管、理、艺、文、农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校园占地总面积为68.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47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为优秀。到目前为止,学校已有5个本科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委托建房与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相关专业评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正在励精图治、创新发展,朝着创建城市建设大学的事业发展目标奋进,努力为我国的城镇化、城市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置由主管校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高职升本科学生300人,具体专业分布如下:
序 号 | 科 类 | 专 业 名 称 | 计 划 | 学 制(年) |
1 | 文理兼收 | 艺术设计 | 60 | 2年 |
2 | 理科 | 土木工程 | 60 | 2年 |
3 | 理科 | 工程管理 | 60 | 2年 |
4 | 理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0 | 2年 |
5 | 理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0 | 2年 |
合 计 | 300 |
|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政策加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高招办、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为保证生源质量,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低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第九条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条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的考生,在其考试总成绩上加3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的考生,在其考试总成绩上加20分。
第十二条关于政策照顾,参照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体检标准。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已录考生,按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等事宜。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根据《201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高职升本科学费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一般专业:4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2年高职升本新生报到须知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800余个勤工助学岗,其中为特困生专设650余个。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办学地点: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政编码:300384
招生办公室电话:23085247 教务处电话:23085060
网址: E-mail:zhb@***.cn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
附件: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高职升本科”报名考试须知
附件: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高职升本科”报名考试须知
高职升本科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课程考试和文化课程考试两部分。
一、专业考试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将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1、报名
报名条件:符合《201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一步: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②网上报名过程中生成的报名号及专业课考试报名表(自行打印),将用于现场确认。
③在
第二步: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
确认地点:天津城建学院现代教育中心A区一楼110室(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需带材料:◆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
◆填写完整并打印的报名表;
◆往届高职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达到政策加分标准的考生须携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11年12月全国四、六级考试的同学,若成绩达到我院加分政策的规定,可在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西青区津静路26号)(详见准考证)。
2、考试
请于准考证指定日期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安局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二证缺一或迟到15分钟以上均不可参加考试。
3、查看成绩
考生可在
4、各专业考核科目、范围和参考教材如下:
2.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 |||
专业 | 考试科目 | 参考教材 | 总分 |
艺术设计 | 专业基础 | 《设计素描》黄作林主编 重庆大学出版社 | 200分 |
专业设计 | 《室内设计原理》陆振纬主编 上册 中国建工出版社 | ||
土木工程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王永跃、徐光文主编 天津大学出版社 | 200分 |
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 | 《建筑工程施工》杨宝珠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路 | 《电路》第五版 邱关源主编 高教出版社 | 200分 |
建筑电气基础 | 《建筑电气技术基础(修订版)》黄民德主编 天津大学出版社 | ||
工程管理 | 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 | 《工程定额原理》郝鹏主编 电工电子出版社 | 200分 |
管理经济学 | 《管理经济学》李宝山主编 人民大学出版社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软件基础 | 《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 200分 |
计算机硬件基础 | 《微机原理与接口电路》冯博琴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
二、文化考试:
按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组织的全市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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